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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幸男提解散派系條例 爭取黨代表連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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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12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林沂鋒台北十二日電)陳水扁宣示民進黨「黨公職人員退出派系運作」後,民進黨籍立委王幸男將在七月全代會提出「解散黨內派系條例」,明定黨員不得創設、運作、參加派系,違者處以停權一年至二年。王幸男強調,已經將構想告知民進黨秘書長張俊雄,並轉達給陳水扁。

他表示,目前除五十多名黨籍立委連署外,也郵寄給四百多名黨代表連署,成案沒有問題,希望獲得大多數黨代表的認同。

王幸男(台南市)上午接受訪問時指出,解散黨內派系條例規定,黨員不得創設派系組織或運作派系(包括設立派系辦公室、招募會員、收受會費、召開會員大會、召開決策會議),違者應予停權兩年處分。

黨員不得參加派系組織及運作,違者處停權一年。以社團、學術團體、基金會等名義,變相從事派系運作者,應處以停權一至二年;條例如果從七月十八日生效後,現有派系應於三個月內解散,否則以違紀論。

王幸男說,他在上次臨全會提案解散派系、臨全會交付中執會研議後,陳水扁也宣示「黨公職人員退出派系運作」,他認為「要玩就玩真的」,必須訂定解散派系的黨內特別法,並且明定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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