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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錢 槍殺2命 擄人 罪加1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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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9日訊】〔自由時報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八十九年間,台南縣男子陳文魁為了債務問題,率手下槍殺前台南市崇善里長黃騰禕,造成兩死三傷慘劇;陳文魁另與手下擄人勒贖,台南高分院更一審認定他惡性重大、應與世隔絕,判他死刑。

陳文魁犯下這起宛如滅門式的血案後,潛逃中國,後經刑事局與中國公安合作將他引渡回台、收押,一審判他死刑,陳文魁不服上訴,台南高分院更一審仍判他死刑,但該案仍可上訴三審。

高分院判決指出,多年前購得制式手槍的陳文魁,因在台南縣經營賭場需錢孔急,向台南市警員黃國洲借得兩百萬元,其後,黃員向陳文魁催討該款,陳僅還五十萬元,陳得知時任崇善里長的黃騰禕介入他與黃員的債務糾紛,心生不滿。

89年7月2日凌晨,陳文魁駕車載手下楊哲賢(通緝中 )、郭明弦(上訴中 )前往黃騰禕位於台南市崇善路上的服務處,陳、楊兩人各拿一把制式、改造手槍進入,找黃騰禕理論。

當時,黃騰禕與林世宗、黃盟宸、方南鑫、鄭灶生及黃國洲等人在場,黃國洲勸阻陳文魁不要開槍無效,陳、楊兩人持槍朝黃騰禕等人身上開槍,當場造成黃騰禕、林世宗兩人傷重身亡。

另黃盟宸、方南鑫與鄭灶生三人分受輕、重傷,唯獨黃國洲安然無恙、全身而退。

陳、楊兩人開槍後駕車逃逸,但兩人逃亡期間欠缺盤纏,兩人再到台南縣關廟鄉一名黃姓男子的農舍,強押黃某外出、勒索一千萬元,陳文魁要求黃某打電話給台南縣議長吳健保,要吳健保籌一千萬元贖款才放人,否則槍殺黃某。

雙方討價還價,同意以五百萬元成交,楊哲賢再邀共犯崔文章(後已死亡 )、廖建魁(上訴中 )兩人,於89年9月初,約吳健保駕車到中山高彰化交流道下交款,由張慶旗(上訴中 )開車載著崔、廖兩人前往取款。

吳健保先交付三百萬元,楊哲賢取款後分十萬元給崔文章作為酬勞,後來,楊哲賢再找一名不知名男子向吳健保取得另筆兩百萬元。

據檢警調查,陳文魁與楊哲賢事後均偷渡到中國,陳文魁被中國公安逮捕,由刑事局引渡返台,楊哲賢迄今行方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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