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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钱 枪杀2命 掳人 罪加1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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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月9日讯】〔自由时报记者王俊忠╱台南报导〕八十九年间,台南县男子陈文魁为了债务问题,率手下枪杀前台南市崇善里长黄腾祎,造成两死三伤惨剧;陈文魁另与手下掳人勒赎,台南高分院更一审认定他恶性重大、应与世隔绝,判他死刑。

陈文魁犯下这起宛如灭门式的血案后,潜逃中国,后经刑事局与中国公安合作将他引渡回台、收押,一审判他死刑,陈文魁不服上诉,台南高分院更一审仍判他死刑,但该案仍可上诉三审。

高分院判决指出,多年前购得制式手枪的陈文魁,因在台南县经营赌场需钱孔急,向台南市警员黄国洲借得两百万元,其后,黄员向陈文魁催讨该款,陈仅还五十万元,陈得知时任崇善里长的黄腾祎介入他与黄员的债务纠纷,心生不满。

89年7月2日凌晨,陈文魁驾车载手下杨哲贤(通缉中 )、郭明弦(上诉中 )前往黄腾祎位于台南市崇善路上的服务处,陈、杨两人各拿一把制式、改造手枪进入,找黄腾祎理论。

当时,黄腾祎与林世宗、黄盟宸、方南鑫、郑灶生及黄国洲等人在场,黄国洲劝阻陈文魁不要开枪无效,陈、杨两人持枪朝黄腾祎等人身上开枪,当场造成黄腾祎、林世宗两人伤重身亡。

另黄盟宸、方南鑫与郑灶生三人分受轻、重伤,唯独黄国洲安然无恙、全身而退。

陈、杨两人开枪后驾车逃逸,但两人逃亡期间欠缺盘缠,两人再到台南县关庙乡一名黄姓男子的农舍,强押黄某外出、勒索一千万元,陈文魁要求黄某打电话给台南县议长吴健保,要吴健保筹一千万元赎款才放人,否则枪杀黄某。

双方讨价还价,同意以五百万元成交,杨哲贤再邀共犯崔文章(后已死亡 )、廖建魁(上诉中 )两人,于89年9月初,约吴健保驾车到中山高彰化交流道下交款,由张庆旗(上诉中 )开车载着崔、廖两人前往取款。

吴健保先交付三百万元,杨哲贤取款后分十万元给崔文章作为酬劳,后来,杨哲贤再找一名不知名男子向吴健保取得另笔两百万元。

据检警调查,陈文魁与杨哲贤事后均偷渡到中国,陈文魁被中国公安逮捕,由刑事局引渡返台,杨哲贤迄今行方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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