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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入境
【大紀元10月23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許湘欣台北二十三日電)台灣財政部表示,目前不管是新台幣、人民幣或外幣,出入境的相關規定都不同,民眾要多加注意。
財政部指出,依據目前規定,入出境旅客攜帶人民幣超過2萬元限額,超額部分不准攜出,應交由隨行親友攜回或航運業者代為保管。如違反規定,攜帶未經許可或未申報的人民幣,超額部分由海關沒入;申報不實,超過部分也可沒入。另外,這項攜帶人民幣入出境限額,並不計入攜帶入出境外幣的額度內。
此外,入境旅客攜帶新台幣進入國境以6萬元為限,如所攜帶的新台幣超過限額時,應在入境前先向中央銀行申請核准,持憑查驗放行;超額部分未經核准者,不准攜入。出境旅客攜帶新台幣如有超額部分,不准攜帶出境,應交由親友領回或委託銀行保管。
至於旅客攜帶外幣入境不予限制,但仍應於入境時向海關申報,依「管理外匯條例」第二十四條規定,如未申報,超過等值美金1萬元部分應予沒入。出境旅客攜帶外幣超過等值美金1萬現金,應報明海關登記;未經申報,亦依法沒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