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曉波:就師濤案致雅虎公司董事長楊致遠的公開信

劉曉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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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8日訊】楊致遠先生(Jerry‧Yang):

我叫劉曉波,1955年生於長春,現居北京,靠獨立寫作為生。

我不想在你的名字前加上「尊敬」二字,只因為我是身陷囹圄的師濤先生的朋友。

為了準備這封公開信,我第一次瀏覽了你的簡歷。

論社會地位,你是網絡新經濟的寵兒,1995年,你與大衛‧費羅(David‧Filo)一起在美國創立了雅虎公司,如今已經發展成世界聞名的網絡公司之一,市值高峰時曾突破1000億美元,現在仍然高達500億美元;論個人財富,你是大富豪,身價18.8億美元。

在網絡經濟時代,更在一切向錢看的今日中國,你的知名度之高甚至超過你在美國。儘管你是美國人,但你被收入大陸「貴人網」的「中國貴人」條目(http: //www.1619.com.cn/guiren/),中國的幾大門戶網站上也都有你的專輯。看到你的一張張照片,一部份笑得燦爛,一部份想得深沉,也 有幾張頗有些指點江山的勁頭。在那些夢想著一夜暴富的中國年輕一代的眼中,你那麼年輕而又如此成功的形象,具有傳奇般的偶像色彩。最近,你又因「雅虎中 國」與中國商務網站「阿里巴巴」的併購而成為中國媒體的熱點之一,貴公司出資十億美元收購收購阿里裡巴40%股權。

我寫公開信給你,並不是要與你討論新經濟、財富、投資和拓展中國市場,而是對你領導下的公司的不光彩行為提出抗議:優秀的記者師濤先生被中共湖南省法院判處10年重刑,與貴公司為中共安全部門提供的證據直接相關。

一 雅虎是中共迫害師濤的幫兇

如果不是因為師濤案,我大概會祝賀你在中國市場上的大手筆,而由於師濤案,我只能把這筆大生意理解為中共對貴公司助紂為虐的獎賞。

想 你已經知道,今年9月7日,總部設在巴黎的非政府人權組織「記者無疆界」披露:雅虎香港控股公司與中共國安部合作之密切,幫助中共國安部門追查師濤的電腦 記錄,提供了雅虎用戶師濤先生的郵箱帳號、IP及身份,使師濤的私人資訊被中共安全部門掌控,並在法庭上變成了師濤被判十年重刑的證據之一。

基於此,「記者無疆界」認為,雅虎公司是「中國警方的線人」。該組織的網絡專案負責人培恩對記者表示:「在新聞檢查方面,雅虎多年來一直積極配合中國政府,……但現在我們第一次找到證據,證明雅虎向當局提供了私人用戶的關鍵資訊,這清楚地寫在師濤的判決書上。」

我 要感謝「記者無疆界」的細心發現,讓全世界、特別是讓自由國家看到了兩種醜陋:一方面,中共獨裁為了政權的穩定,是怎樣利用商業利益來換取外國駐華大公司的政治合作,以便加強對網絡自由的限制和追查異見人士;另一方面,西方大公司為了商業利益,又是怎樣屈從於獨裁政權的要挾,自覺配合中共有關部門的邪惡要求,通過出賣人權和商業道德來拓展中國市場。不僅是你的雅虎公司,美國的其他知名網絡公司如MSN和GOOGLE,在進入和拓展中國市場過程中,也都不同程度地配合中共的網絡管制。只是,目前還不知道,其他公司是否也像雅虎香港那樣,配合到出賣客戶私人資料的密切程度。

正是兩種醜陋的合作,使西方大資本在中國的投資,非但無法促進中國的言論自由,反而大幅度提高了中共封鎖和監控網絡的能力,而中共言論管制能力的加強,也就意味著言論自由的災難和異見風險的加大。

二 無法服人的自我辯護

楊 致遠先生,據BBC報導:9月10日,你出席了在杭州舉行的中國互聯網峰會,也向記者承認了雅虎香港公司與中共警方的合作。你說:「我們不知道他們要那些 信息做甚麼,他們也不告訴我們他們要找的是甚麼。但他們的要求是合法的,而我們向他們提供的信息也是符合當地法律的。」

然而,面對師濤的十年冤獄,你在輕描淡寫地說了句「我不願見到這樣的結果」之後,居然毫無任何歉意地自我辯護說:「不過我們在世界各地都會接到這樣的法庭指令,我們必須遵守法律。」

這是無法令人接受的態度。

更令我感到憤怒的是,在師濤的人身安全已經慘遭踐踏的情況下,你關心的卻是在中國的商機和雅虎員工的安全。你說:「我們都進入了中國,這裡有很多機會,不僅僅是商業上的,而且也是社會方面的,我們仔細考察用戶的興趣,沒有用戶,我們就無法開展業務。」“我不會讓我們的員工冒任何形式的風險,在處理用戶信息方面,我們有一整套清晰的規則。」

在我看來,與其說你關心員工的安全,不如說你更關心公司的利益,你的自我辯護是缺乏說服力的,甚至就是狡辯!

向中共警方提供師濤私人資訊的是雅虎香港控股有限公司,它應該只受香港特區法律的約束,而沒有責任遵守中國大陸的法律,即便香港回歸了,也仍然實行「一國兩制」。源自英國普通法的香港法律與大陸法律完全不同,前者是保護言論自由和個人隱私的社會公器,而後者是一黨獨裁意志的法律化,使公然侵犯人權的政府行為合法化,顯然有違於國際法公認的人權準則。所以,雅虎香港完全可以根據香港法律行事,為保護客戶隱私而理直氣壯地拒絕中共警方的要求。

在此情況下,雅虎香港出賣師濤的行為,除了被理解為向中共政權的過度獻媚之外,再找不到其他的合理解釋。

退 一步講,雅虎作為一個美國公司來中國投資,基於中國國情的制約,雅虎嚴守「在商言商」的規則,本來無可厚非。然而,雅虎不能把劃清商業與政治的界限等同於 放棄商業道德,不能為了盈利而踐踏普世道義底線。尊重言論自由和個人隱私等原則,是《聯合國憲章》和《世界人權宣言》確立的原則,並通過《公民權利和政治 權利國際公約》取得國際法的權威地位。而催生出聯合國的普世性人權文獻的主要國家,正是你所在的美國。

眾所周知,中共維護政權穩定的最大 資本是經濟高增長,而目前中國經濟對外資的依賴程度已經很深,甚至到了離不開外資和外貿的程度,所以,我不相信,某個西方大公司僅僅因為不與中共警方密切 合作就被施以嚴厲的懲罰。難道像雅虎這樣的美國大公司,拒絕與中共安全部門的密切合作,就能輸光在中國的商業利益?實際的情況是,「雅虎中國」並沒有受到足以讓其付出巨大商業代價的政治壓力,即便不與中共安全部門密切合作,在中國市場上也能立足,完全沒有必要這麼主動地配合中共網管,甚至於密告自己的用戶。

在我看來,雅虎的「在商言商」,實際上正是「以政言商」,是另一種形式的「權錢交易」,即通過與中共警方的政治合作來換取商業利益。 無論基於怎樣的理由,也無論是甚麼性質的機構,只要配合了中共網絡管制侵犯基本人權的行為,就不再是純粹的商業行為,而是政治行為。因為,誰也無法否認, 中共網絡管制本身就是政治,而且是醜陋而野蠻的獨裁政治。所以,雅虎等西方大公司的這種另類「權錢交易」所損害的,不光是師濤這樣的客戶利益,也是對自由貿易所應遵循的平等而透明的競爭規則的踐踏。如果雅虎因密切合作而得到中國市場的更大份額,那麼,雅虎從中國市場賺到的就是「黑心錢」,是用「師濤們」的人權屍體來建造雅虎的金山。而且,對於角逐中國網絡市場的其他外國公司來說,顯然是不公平的。

三 同齡人的天堂與地獄

楊致遠先生,我從你的簡歷中發現,你與師濤同齡,都是37歲。但除了同齡之外,你們二人再無任何相同之處。

1968 年,你出生在台灣台北市,10歲隨母移民美國,畢業於加州斯坦福大學電機工程專業;你的商業敏感和商業才華的確令人羨慕,你毅然棄學從商的選擇也有令人感佩之處。你在斯坦福大學寫博士論文期間,發明了最早的網站搜索軟件,隨即你在1995年放棄即將讀完的博士學位,在27歲時與費羅先生一起創建了雅虎公司,將網絡搜索引擎商業化。時至今日,數以億計的網民受惠於這種商業化,包括已經突破一億的中國網民。

1968年,師濤出生在中國大陸寧 夏回族自治區,畢業於華東師範大學中文系。在讀書期間,他是著名的校園詩人,趕上了偉大的「八九運動」並積極參與其中。不知道當時在美國的你,是否知道?感受如何?反正震驚中外的「六四屠殺」,改變了太多的中國人,也改變了師濤。從此,他變成了一位用良知來關注社會的新聞記者,用詩文來記憶和表達苦難的詩人,用勇氣和智慧來反抗獨裁制度的人。

楊致遠先生,你遠比師濤幸運。雖然,你出生時,台灣還是國民黨的威權統治,但你十歲時就離開了台灣,在美國讀書和創業並成為新經濟的寵兒。美國是法治健全的自由社會,你從10歲開始就呼吸自由空氣,擁有了良好的成長環境、完整的個人自由和尊重個人創造力的文化。你可以自主而尊嚴地生活,而不必為恐怖政治支付個人代價;你可以盡情發揮你的創造力,而不必聽命於「父母官」的耳提面命;你也可以非常安全地獲取信息和瞭解真相,而不必戰戰兢兢地偷聽「敵台」,更不必通過代理服務器才能看到境外網站。

然而,師濤要記憶血淋淋的六四大屠殺,要面對恐怖政治的肆虐,要反抗獨裁強權對個人自由的剝奪、對生命尊嚴的羞辱、對個人創造力的窒息,也要冒著隨時可能失去工作、人身自由、甚至家庭破碎的風險來堅守做人的良知。在黑箱中國,中共定義的國家機密幾乎無所不包,師濤根本無從判斷何為「國家機密」,更無從知道貴公司在中國經商的潛規則:不會為保守客戶私人資料而拒絕與中共安全部門的密切合作。

在此意義上,你生活在自由的天堂,而師濤掙扎在獨裁的地獄。在中共政權把師濤打入這地獄最低層的殘忍中,你在自由天堂中創建的公司扮演著助紂為虐的角色。你為這種角色進行的自我辯護說明:你的幸運和才華,你的事業成功和腰纏萬貫,並不必然代表你在做人上獲得同樣成功和富有,起碼與同齡人師濤先生相比,你的社會地位之顯赫,恰好反襯出你的道德之黯淡;你的錢包之鼓脹,也正好反襯出你的人格之乾癟。

一直享有自由的你,在功成名就之後,卻拜倒在獨裁中共恩賜的商機之下。在保護客戶利益和貴公司利益之間,在尊重人權和商業利益之間,你都選擇了後者而出賣了前者。更令我吃驚的是,在雅虎香港出賣了師濤之後,你面對記者的提問,非但不覺羞恥,反而自我狡辯。

而 師濤先生,在缺少恥辱感的文化中,卻時刻意識到中國大陸人的生存恥辱;在沒有自由的環境中,卻心向並儘量去爭取自由;在明知風險的情況下,卻敢於挺直脊樑 來承擔代價。在入獄前不久,他曾寫過短文《僅有羞恥是不夠的》:活在獨裁體制下,本身就是一種恥辱,但僅有恥辱是不夠的,必須化恥辱為力量,才有做人的資 格。所以,師濤選擇了洗刷恥辱的生活:拒絕沉默和跟隨勇敢的心。

四 助紂為虐的嚴重後果

楊致遠先生,貴公司向中共警方出賣客戶師濤的私人資料,已經造成極為嚴重的後果:

從小處說,你是在幫助中共維護一種限制資訊自由和言論自由的邪惡制度:在毛澤東時代,中共為中國人修築起密不透風的「靈魂監獄」,以至於,中國人除了能看到「紅太陽」的光輝和聽到「最高指示」之外,就再也看不到其他色彩,再也聽不到其他聲音;在後毛澤東時代,民意的覺醒和中共的改革,使這座「靈魂監獄」的底座出現裂縫,整棟建築也出現越來越大的漏洞;六四後,這座監獄的底座迅速瓦解,特別是在互聯網的進入中國後,它的「漏洞百出」已經無法修復。

所以,中共現政權一直在想方設法地加固這座搖搖欲墜的「靈魂監獄」,不惜花大錢構建號稱網絡長城的「金盾工程」,更不惜以市場份額來引誘和要挾進入大陸的外國網絡公司助其一臂之力。非常遺憾的是,惟利是圖的西方大資本進入中國後,很快就入鄉隨俗地適應了這個被權力化的市場,他們不要商業道德的約束,也不顧中共踐踏人權的事實,而一味地向獨裁政權的邪惡要挾讓步,幫助中共建立日趨完善的網絡防火牆。以至於,幾家美國的高科技大公司,已經變成了中共的「靈魂監獄」的修補者,紛紛為加固這座搖搖欲墜的「靈魂監獄」出力。現在,因為師濤案,我不得不把雅虎公司看作這類修補者的先鋒——只要是雅虎的中國用戶,都有可能變成第二個師濤!

從大處講,個體的生命和人權是無價的,絕非權力、金錢、名譽和地位所能衡量。從1995年到2005年,雅虎正好十 歲,這對於你來說,是功成名就的十年,也是通過並購「阿里巴巴」來拓展中國市場的新起點。而師濤卻要坐十年冤獄,而且是中共體制下的冤獄,對年僅37歲的 師濤,究竟意味著甚麼?

你當然不知道,也無從體驗,甚至就不關心。但不管你是否願意聽,我還是告訴你:翻開1949年至今的中國歷史,中共冤獄之殘酷,已經毀掉過、也正在毀掉太多的優秀人才和無辜生命!即便在改革二十多年後的今天,十年冤獄對人的傷害之嚴重,輕則毀掉了一個人最有可能大有作為的寶貴時光,重則可能毀掉一個人的一生。

五 我對雅虎的憤怒和蔑視

楊致遠先生,儘管,雅虎香港出賣師濤個人資料時,也許並沒有想到會有如此嚴重的後果;但我對雅虎的憤怒和蔑視,一點也不亞於對中共政權及湖南省當局的憤怒和蔑視。

一般而言,獨裁使人陰暗,自由使人陽光。你成長於自由環境中,從未受到過黑箱制度的欺騙、恐怖政治的恫嚇和陰謀權術的腐蝕,應該具有健全的人格和良好的是非感,對於公民隱私權和言論自由權不容侵犯的道理,應該比我更懂;對於尊重個人隱私和言論自由的好處,也有遠比我豐富的實際體驗;對於「國家機密」和「個人隱私」之間的界限,也應該具有遠比我明確的意識;對於客戶利益和公司利益的取捨,也應該具有清醒的判斷。然而,一個在自由陽光下成長、創業並成功的自由人,一旦面對黑箱、恐怖、陰暗的政權的利益要挾,居然就那麼輕易地拋棄了陽光生活而鑽進陰暗角落,就那麼輕易地見利忘義,甚至拋棄常識性的普世道義如同拋棄過時的網絡技術,主動配合獨裁制度的邪惡要求。

在此意義上,你那句「他們的要求是合法的,而我們向他們提供的信息也是符合當地法律的」的自我辯護,是良心和智力的雙重遮蔽。

首先是利令心死的麻木:難道你的道德感竟如此遲鈍,不知道你的名字與師濤的名字連在一起,對於你個人而言是一種恥辱嗎?面對要在大牢裡煎熬十年的你的同齡人師濤先生,難道你就沒有絲毫愧疚嗎?你對雅虎的惟利是圖和懦弱行為,難道就感覺不到絲毫恥辱嗎?

其次是利令智昏的愚蠢:難道你的智商竟如此蛻化,居然認為向大陸警方提供客戶的私人資料符合香港的法律?我以為,在香港現行的法律中是找不到這類條款的。如果有,大概要到早被擱置的23條立法中去找。如果你要證明你說得對,就請你舉出相關的香港法律條款,給世人一個明明白白的交代!

良心被利益吃掉,理性也必然蛻化,雅虎的可恥行為的受害者,不僅是師濤,也是雅虎公司本身。「雅虎-師濤事件」已經進入了全球公共輿論,這既是對雅虎信譽的極大損害,也是對你的國家——自由美國——的聲譽的損害。

楊致遠先生,這個世界還有良知和公理在,行善者必得天恩,作惡者必遭天譴。選擇堅守道義而犧牲既得利益的行為,會因這種為堅守的犧牲而得到道義榮耀;選擇出賣道義來換取商業利益的行為,就要為得到商業利益而付出道義代價。「記者無疆界」等人權組織對雅虎的譴責,國際輿論和中國網民對雅虎信譽的置疑,就是貴公司在為出賣師濤的惡行而支付道德代價。

9月18日,《紐約時報》發表署名蒂娜‧蘿森伯格(Tina Rosenberg,著名作家,自由撰稿記者,曾獲美國普立茲新聞獎、國家圖書獎等)的文章《外國幫助中國建立網絡長城》(Building the Great Firewall of China, With Foreign Help),對西方企業幫助中國政府迫害人權的作法,作出強烈批評。文章指出:師濤被判刑之後,雅虎公司作出沒有任何歉意的辯解,是無法令人接受的。師濤的電子郵件信息,是由雅虎香港公司遞交給中國有關當局的,而香港企業對個人資料保密的規則,和美國沒有區別。

也是9月18日,《華盛頓郵 報》發表了題為《服從命令》(Obeying Orders)的社論。社論指出:「雅虎-師濤事件」提醒美國,這不僅僅是商業道德的問題,而且牽涉到美國的對外政策,雅虎在中國的行為已產生真正的不良後果。國會應重新考慮修正商務法律,以及美國公司若不幫助中國更民主開放,而使中國更獨裁和更障礙促進民主,公司應重審自己的經營規則,或美國公司若違犯國際人權法,也可在美國法院受到起訴。

9月20日,《國際先驅論壇報》發表評論員菲利普.波潤(Philip Bowring)的文章《雅虎為盈利出賣人權》。作者指出:雅虎為眼前利益,以巨大代價出賣了自己與生俱來的權利,信息自由和正當的經營程序,敗壞了美國 的形象,以及目前進入互聯網的這種無原則的貪婪病毒的傳播深深令人擔憂。文章認為,更根本的問題是,以西方新聞事業標準來衡量,這是不道德的。而服從不道 德的命令,是不可原諒的。

楊致遠先生,類似的報導和評論還很多,相信你應該能看到。你就不怕「拒絕雅虎!起訴雅虎!」的輿論越喊越響,不怕雅虎在美國或香港遭到起訴,對雅虎的信譽造成與日俱增的傷害嗎?

我也曾是雅虎的用戶並有兩個雅虎信箱,但從雅虎在師濤案中助紂為虐的行為曝光後,我不會再使用貴公司提供的任何網絡產品,也會號召良知未泯的網民拒絕雅虎——除非你向師濤和他的家人公開道歉並作出補償,除非貴公司不再與中共的網絡管制密切合作!

「雅虎-師濤事件」是一個警示:見利忘義者未必就能收穫豐厚的回報,更有可能是義利兩空。

「雅虎-師濤事件」也是一個機會:為進入中國的西方網絡大公司提供了一個重新選擇的機會:面對已經搖搖欲墜、漏洞百出的「靈魂監獄」,是繼續充當不情願的修補者,還是扮演自覺的掘慕人?

2005年10月7日於北京家中

轉自《觀察》(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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