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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考試院:胡志強申請的海外年資與規定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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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1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永昌台北十四日電)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總召趙永清日前向考試院檢舉台中市長胡志強申請退職金有適法性問題。考試院長姚嘉文今天邀集銓敘部等單位研商,初步研判胡志強民國六十四年到七十四年在英國留學,申請海外黨職年資的職稱以及非專職,與規定不符。

銓敘部長朱武獻接受訪問指出,根據考試院初步研判,胡志強申請退職自填歷任黨務職稱是聯絡員、書記和黨務聯絡員,中華民國民眾服務總社開具證明書所列的職稱是聯絡員、書記和黨務督導員,但銓敘部發現中國國民黨提供的「中華民國民眾服務總社專職人員職級比照採計表」,卻沒有上列的職稱。

朱武獻說,胡志強在六十四年到七十四年間,對照胡志強在其「向尖塔尋夢-我在牛津的日子」一書記載,顯示他當時確在英國留學,與所填黨務年資不符。

他說,根據自由時報日前報導,胡志強曾表示,他早期在海外擔任過黨部工作人員,但屬義工性質,根據考試院六十年十二月七日發布的「中華民國民眾服務總社專職人員暨公務人員服務年資互相採計要點」中第四點限於「專職人員」的規定不符,應不在採計之列。

對於中山大學出具證明書指稱胡志強七十九年二月到十二月三十一日擔任副教授,借調到「世界亞洲太平洋反共聯盟中華民國總會擔任秘書長」的年資,姚嘉文也要銓敘部查明這項年資可否合併採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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