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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18日訊】 (民視新聞) 李前總統一句沒有指名道姓的「打麻將說」,竟然遭到法官判賠1千萬元,其實,歷年來政治人物的言論官司不勝枚舉,但這樁天價的回覆名譽賠償判決,確實讓人驚訝,而法官審判時所採取的「自由心證」,也再次搬上檯面,廣為探討。一句話,判賠一千萬元,還得在九家平面媒體頭版刊登道歉聲明,保守算一算,也要花兩千萬元。
八位數天價,以一個妨害名譽官司來看,會不會太重?我們來比較看看。[王世堅罵人NS]王世堅這句下三爛夠難聽了吧,結果要付出多少代價?答案是60萬元。再來看看其他案例,李敖批判張俊宏縮頭烏龜,還公佈電話喔,這麼嚴重,只判賠300萬元;再來,宋楚瑜之前遭張清芳指控在外面養小老婆一案,一審也才判決賠償200萬元,還他公道;璩美鳳和謝長廷的宋七力案,璩美鳳判賠200萬;至於最荒唐的涂醒哲舔耳烏龍案,李慶安等人也只被判賠60萬元。
賠償金額怎麼拿捏,法官都是審酌不當言論對原告的加害程度,以及考量兩造身分、地位去衡量,但~~這個案子,李前總統沒有指名道姓,加上張清芳之前的誹謗案,也只判賠200萬,兩相對造之下,會有判決落差,全都是因為承審法官不同,自由心證也不同,司法天枰兩邊孰重孰輕?除了看證據,怎麼判,真的只有法官自己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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