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毓民:抹黑別人還自己清白

黃毓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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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29日訊】上星期,“曾蔭權版本”的政改方案被立法會否決了。在這裏,我對有關的情況再稍作說明。曾蔭權所提出的政改方案主要包括了兩部份,就是零七年行政長官的産生辦法和零八年立法會的産生辦法。至於公衆的要求就是希望有一個普選的時間表。

而公衆之所以要求一個普選時間表,是因爲以目前來說,零七年的行政長官是無法由普及而平等的“一人一票”的選舉方式産生,但何時才可以呢?總不能等到二零四七年吧,所以希望政府可以提出一個時間表。而香港一般的民意是希望可以於二零一二年以一人一票的方式選出行政長官。至於有關立法會的産生辦法方面,由於遭到去年人大常委會的釋法所否決,零八年立法會的全部議席無法由一人一票選舉産生。其實,大家所要求的時間表也是在零八年之後的事情,不過,政府目前就是不能夠符合公衆的要求,提出一個普選時間表來。

而在另一方面,港府就反過來說,這個政改方案已經是比較先前的向前多走一步,如果不接受,香港的政改將會原地踏步。目前,港府就把“原地踏步”的責任推向民主派,理由是民主派否決了這個方案。這種邏輯是十分荒謬的,因爲方案是政府所提出,政府是可以提出一個更好的方案,爲何要提出這樣的一個方案呢?更何況,社會上有著強烈的聲音,希望政府取消區議會的委任議席,因爲目前這個方案是環繞著區議會的。

其中,行政長官的選舉委員會由八百人增加至一千六百人,而五百多名區議員會被全數納入選舉委員會。至於立法會方面,會新增十個議席,功能組別有五個議席,分區直選有五個議席,而功能組別的五個議席是由區議會互選産生。換言之,所謂的政制改革都是環繞著區議會.但是區議會的本質就有問題存在,問題是它包含了百分之二十的委任議席,這不是很荒謬嗎?所以,這不爲大部份人所接受。而政府方面爲此所作出的修補就是,分階段取消區議會的委任議席。猶記得在一九九五年,港英政府已經取消了區議會的委任議席,不過,在一九九七年香港回歸後,港府就利用臨時立法會重新立法,恢復了區議會的委任議席。

其實,基本法的附件一、二,基本上是讓大家可以有一個空間去討論,零七、零八年是否可以進行普選。不過,去年人大常委會的釋法已“霸王硬上弓”地對此作出否決。但之後,港府都起碼應該提供一個時間表,否則,真不知道要等到何年何月。是否每五年才去決定一次的政制發展呢?這是香港人無法接受的。就是在這樣的背景下,香港泛民主派的二十四名議員都對這方案投反對票,因爲泛民主派並沒有選擇的餘地,他們是不可能支援這個方案。而目前,港府把責任推在泛民主派身上,這對泛民主派是非常不公道。

方案被否決之後,行政長官曾蔭權的表現可以說是“翻臉比翻書還要快”。他指出方案被否決之後,香港的政制原地踏步,責任在於泛民主派,是他們令香港的民主無法進一步發展。這是十分“吊跪”的。目前,不少人口口聲聲都在罵民主派,指他們否決了方案令香港沒有普選,又令香港的民主步伐放慢下來。而說這些話的人就是,那些工商界、保守派、親政府的和共產黨的週邊組織等,這群人搖身一變都成爲了“民主派”。這真是奇怪!這群人長期以來都是反民主的,但忽然間就變了“民主派”,可見他們口中的所謂民主和這個政改方案的民主程度,達到什麽境界。

接下來,究竟香港的政改是否會原地踏步呢?我剛剛說過,區議會取消委任議席與基本法無關,基本法並沒有規定區議會一定要有百分之二十的委任議席。這點是否可以取消呢?如果取消,就不會是原地踏步。又或是,可否對目前功能組別的選民基礎進行檢討呢?那些“一會一票”的情況可否改變成爲“一人一票”呢?事實上,基本法並沒有對功能組別的選民基礎作出規定。而這些都是特區政府本身可以處理,但港府就“原地踏步”的責任推卸給民主派,我覺得這是非常荒謬的一回事。

今時今日,有關政改的爭論可能會稍稍告一段落,但在可見的將來,又或是曾蔭權要離任或爭取連任的時候,有關的議題又將會被再次提出。目前,香港泛民主派的人士有一個責任,就是要迫使港府就區議會委任議席的問題進行談判,和重新檢討功能組別選民基礎之産生辦法。

──轉自《自由亞洲電臺》(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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