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告指香港推行全民投票可行 更非追求港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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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23日報導】(中央社記者王曼娜香港二十三日電)由香港學者組織的「全民投票研究組」今天發表研究報告指出,香港推行全民投票不但可行,也有可取性,填補現時不民主政制的不足,也促進香港的民主發展。對於北京方面擔心香港推行全民投票是想爭取「港獨」,報告指這種看法十分膚淺和錯誤,更與現實不符。
由香港四位學者,鍾庭耀、陳家洛、陳健民和黃徫豪,自發和義務地組成的「全民投票研究組」,今天發表以「全民投票的環球經驗及對香港的啟示」為題的研究報告書指出,全民投票在概念和理論上是可以在香港推行,還有可取性。

報告指出,香港已有多年的大型全民參與的選舉經驗,立法會選舉的投票率,已到達和很多民主成熟國家的選舉,如美國的國會和總統選舉,不相伯仲的地步。因此,無論從選民的成熟情度和選舉的配套措施的角度來看,研究組都看不到香港有實行全民投票的不可克服的困難。

這份報告中,研究組放棄使用「公投」這個被認為帶有極濃厚政治色彩的字眼,選用「全民投票」這較為中性的字眼,以免公眾對問題帶來先入為主的看法。

對於北京方面擔心香港推行全民投票是想爭取「港獨」,報告這種看法十分膚淺和錯誤,更與現實不符,因為不是只有主權的國家或是中央政府,才可以推行全民投票。

報告認為,以香港不是主權國家為理由,全面否定全民投票在香港推行的可能性是毫無根據說法。最低限度,香港理應可以在基本法的框架內,就自治的範圍,考慮使用全民投票。

研究組認為,全民投票可以在香港發揮有益和積極的功能,特別是在表達民意,擴大公民參與的空間,以及改善政府管治的層面之上。

在目前香港仍未民主的政治制度下,政府未能有效聽取民意,在很多的政策上,不見得民意可以在政府政策上左右大局。因此,透過全民投票,讓市民親自參與決定公共事務,就正好補充現有政治制度的缺陷所帶來的不足。

研究組建議,全民投票在香港真正落實,有兩種主要形式,一是由官方推行,二是由民間帶動。官方全民投票可以是有法律效力,也可以是諮詢性質。即使政府基於任何理由,甚至是純粹的政治考慮,拒絕推行任何形式的官方全民投票。

民間帶動沒有法律效力的全民投票,也可在擴大公民參與的空間上,產生積極的作用。在缺乏政府參與下,基於資源的考慮,民間團體可以考慮用較少的選區,如區議會作為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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