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罵下三濫 王世堅判賠60萬

人氣: 89
【字號】    
   標籤: tags:

【大紀元4月13日訊】〔自由時報記者劉志原、楊國文、田世昊、林恕暉╱台北報導〕去年4月間,台北市議會爆發總統玉照毀損案,新黨市議員李慶元、侯冠群將議事廳後方懸掛的總統陳水扁玉照強行拆下,時任台北市議員的現任立委王世堅,即指李慶元「下三濫、不要臉」,李遂控告王世堅涉公然侮辱並求償五百萬元;台北地方法院昨天判決王世堅應賠償李慶元六十萬元,仍可上訴;刑事部分,王世堅已遭判罰金九百元台幣確定。

王世堅昨天表示,李慶元公然毀損國家元首肖像都沒有事,他為了制止毀損,罵李慶元卻判決賠償,法院判決「瘋了」,他無法接受,將會再提上訴。

面對官司勝訴,李慶元表示,他不鼓勵興訟,但他認為如果有人公開辱罵別人,應該立刻道歉,至少也要私下道歉,但王世堅自始至終不願道歉,對於法官能判決立委敗訴,他肯定並尊重這個司法判決。

對於新黨市議員李慶元、侯冠群被控去年在市議會進行中,拆下陳總統玉照並毀損案;台北地檢署偵查認為,李、侯兩人並非故意毀損陳總統玉照,而是追趕過程中不慎碰撞所致,且言論免責權保障不僅止於口語,包括肢體動作也屬言論表達的一部份,認定毀損公物罪證不足,昨日將李、侯兩人均以不起訴處分。

去年4月13日,新黨台北市議員李慶元、侯冠群,將議會議事廳後方懸掛的總統陳水扁玉照強行拆下,民進黨市議員陳正德、周威佑、羅宗勝上前阻攔,藍綠議員因而爆發衝突。

判決書指出,王世堅於九十三年4月廿8日下午三時許,在台北市議會內,對於拆玉照事件要求市議會議長吳碧珠處理;李慶元主張,王世堅當時明知議場內有諸多媒體在場,卻公然以「下三濫、不要臉」等言語辱罵他,雖經議長制止,王世堅仍繼續罵。此外,李慶元也主張,王世堅又於6月9日在台北市議會內,再以「下三濫、不要臉」等言語辱罵他,且拒絕道歉,李慶元遂控告王世堅涉公然侮辱並求償五百萬元。

刑事部分,王世堅已於去年10月廿9日遭台北地方法院以簡易判決,處罰金九百元台幣;民事部分,由於王世堅接獲通知後均未曾出庭,依法視為「自認」,等同於李慶元主張均屬實。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