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

港府規定拖欠贍養費五月一日起須繳利息

2005-04-30 21:26 中港台時間|2000-01-01 24:00 更新
0

【大紀元4月30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林於國香港三十日電)香港政府將自五月一日起,對拖延給付贍養費民眾實施收取利息新制度。

針對夫妻離婚後,其中一方經常拖欠或拒付贍養費,港府修定「贍養費欠款的利息及附加費條例」將於明天起生效。

港府民政事務局發言人表示,根據條例,如贍養費支付人沒有遵從贍養令準時或足額付款,受款人有權自動就五月一日或其後累計的贍養費欠款收取利息。

贍養費支付人如屢次無理違反贍養令,沒有準時或足額付款,受款人可向法院申請下令支付人繳付附加費,數額可達欠款的一倍。

民政事務局並啟用一個贍養費欠款利息及附加費的專題網站,讓民眾了解新規定,以維護自身權益。

標籤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留言

  • 大紀元保留刪除惡意留言的權利,包括低俗、誤導或攻擊信仰等內容
本網站圖文內容歸大紀元所有, 任何單位及個人未經許可,不得擅自轉載使用。
Copyright© 2000 - 2026 The Epoch TimesAssociation Inc.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