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8月10日訊】自由時報記者王瑞德╱專訪
為什麼一位辦過無數刑案的資深刑事小隊長,會出面指控他曾經愛過又恨過的多金前妻?
阿羅哈客運公司女董事長陳瑞鈴的前夫官純良,目前任職於台北市刑警大隊偵七隊小隊長,記者昨天專訪他,以下是訪談紀要。
記者:陳瑞鈴在記者會指稱,你一切爆料的動作都是為了錢?
官:我不擅言辭,很遺憾竟被對方捏塑成只愛錢、使用暴力、挾怨報復的小人!
大家不要只看檯面上淚水的片面之辭,就以為真相如此,事實上我可以完全不要錢,我只要一個不破碎的家庭。
說我是為了她的錢,那真是笑話,因為認識她時,她只是一個沒錢的小女孩,我們相識相戀而結婚,若真是要錢,那我更沒有必要和她離婚,因為不離婚豈不是可以得到更多的錢?
何況去年協議離婚時,是她提出給我3棟房子、3千萬現金,以及2個女兒(監護權歸我 )、每月10萬元的撫養費和教育費,至女兒們年滿20歲為止;但事實上,除了房子之外,其他部份她根本未履行,若我真是為了錢,我早就向法院提出控告要求她強制履約了。
談4年戀愛生2女 怎強迫
記者:你們的交往情形?
官:我們是自由戀愛結婚的,我們在73年認識,談了4年戀愛後於77年結婚,先後生下2個女兒,若如她所說,一開始就是被我強迫,難道她還會和我生第2個女兒嗎?
記者:你們相處狀況如何?什麼時候開始發生爭吵感情生變的?
陳認識李後 一切都變了
官:開始的幾年,我們感情真的不錯,直到89年都很好,那年我被一位台北市刑大的高階警官(已調職 )欺侮,陳瑞鈴還主動運用管道要幫我討回公道;但陳瑞鈴自從認識李文良以後,一切都開始變化了。
92年4月,我開始覺得怪怪的,因為陳瑞鈴接受媒體專訪時,竟然自稱「單身未婚」,不少好友發現提醒我要注意,果然我在無意中發現她和李文良的手機自拍照,我向陳瑞鈴說,李文良最好離她遠一點,不要介入別人的婚姻,沒想到李文良竟反向板橋地檢署控告我妨害名譽,幸好最後不起訴處分。
記者:面對陳瑞鈴和李文良出面控告你,你有什麼感想?
官:我只是吞不下一口氣,當時顧及2個女兒,去年6月16日才簽下離婚協議書,而陳瑞鈴是和李文良認識後,才和我發生重大爭吵,後來又向法院聲請保護令。
陳稱單身未婚 目的何在
有時候,我很懷念她尚未將阿羅哈經營至此規模以前的模樣,我只請大家想想,一個已經生了2個女兒的有夫之婦,對外還一再宣稱她是「單身未婚」,目的何在?
再請大家想一想,八卦雜誌爆出陳瑞鈴和李文良在高雄小港機場的溫馨接送情後,隔天凌晨我下班回家,就在家門口遭歹徒持棒打斷右小腿,「請問誰下毒手的可能性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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