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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纯良:若为钱更不会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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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8月10日讯】自由时报记者王瑞德╱专访

为什么一位办过无数刑案的资深刑事小队长,会出面指控他曾经爱过又恨过的多金前妻?

阿罗哈客运公司女董事长陈瑞铃的前夫官纯良,目前任职于台北市刑警大队侦七队小队长,记者昨天专访他,以下是访谈纪要。

记者:陈瑞铃在记者会指称,你一切爆料的动作都是为了钱?

官:我不擅言辞,很遗憾竟被对方捏塑成只爱钱、使用暴力、挟怨报复的小人!

大家不要只看台面上泪水的片面之辞,就以为真相如此,事实上我可以完全不要钱,我只要一个不破碎的家庭。

说我是为了她的钱,那真是笑话,因为认识她时,她只是一个没钱的小女孩,我们相识相恋而结婚,若真是要钱,那我更没有必要和她离婚,因为不离婚岂不是可以得到更多的钱?

何况去年协议离婚时,是她提出给我3栋房子、3千万现金,以及2个女儿(监护权归我 )、每月10万元的抚养费和教育费,至女儿们年满20岁为止;但事实上,除了房子之外,其他部分她根本未履行,若我真是为了钱,我早就向法院提出控告要求她强制履约了。

谈4年恋爱生2女 怎强迫

记者:你们的交往情形?

官:我们是自由恋爱结婚的,我们在73年认识,谈了4年恋爱后于77年结婚,先后生下2个女儿,若如她所说,一开始就是被我强迫,难道她还会和我生第2个女儿吗?

记者:你们相处状况如何?什么时候开始发生争吵感情生变的?

陈认识李后 一切都变了

官:开始的几年,我们感情真的不错,直到89年都很好,那年我被一位台北市刑大的高阶警官(已调职 )欺侮,陈瑞铃还主动运用管道要帮我讨回公道;但陈瑞铃自从认识李文良以后,一切都开始变化了。

92年4月,我开始觉得怪怪的,因为陈瑞铃接受媒体专访时,竟然自称“单身未婚”,不少好友发现提醒我要注意,果然我在无意中发现她和李文良的手机自拍照,我向陈瑞铃说,李文良最好离她远一点,不要介入别人的婚姻,没想到李文良竟反向板桥地检署控告我妨害名誉,幸好最后不起诉处分。

记者:面对陈瑞铃和李文良出面控告你,你有什么感想?

官:我只是吞不下一口气,当时顾及2个女儿,去年6月16日才签下离婚协议书,而陈瑞铃是和李文良认识后,才和我发生重大争吵,后来又向法院声请保护令。

陈称单身未婚 目的何在

有时候,我很怀念她尚未将阿罗哈经营至此规模以前的模样,我只请大家想想,一个已经生了2个女儿的有夫之妇,对外还一再宣称她是“单身未婚”,目的何在?

再请大家想一想,八卦杂志爆出陈瑞铃和李文良在高雄小港机场的温馨接送情后,隔天凌晨我下班回家,就在家门口遭歹徒持棒打断右小腿,“请问谁下毒手的可能性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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