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奧古斯丁的「懺悔錄」及其一生(三)

《懺悔錄》:心路歷程的象徵與寫照 (2) 徬徨少年時(上)
石朝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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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必須承認:我當時是怎樣的愛慕虛榮,把求悅於
人,當作我生活的準則。
當時,我遠離天主,把自己埋在污穢不堪的深淵……
聖‧奧古斯丁

奧古斯丁十六歲那年(西元三七O年)從馬道拉城回到他的家鄉,他的父親想送他到當時的文化大城迦太基,繼繽深造,但由於籌這筆經費需要一段時間,所以迫使奧古斯丁只好留在家鄉,與游手好閒的同鄉少年鬼混。結果使他染上許多惡習,其中以偷竊一事,對奧古斯丁產生極大的反響。當時他常和一羣惡少為友,到鄰家的園子裡偷摘梨子。然而他的偷竊行為純是為了犯罪,去享受這種犯罪時的樂趣。關於這一點他自己分析的十分深刻:「我選擇去幹偷竊的勾當,並不是因為我有什麼不得已的苦衷;我純粹是為了要去破壞公義,使自己沈湎在犯罪的樂趣裡。我所偷的東西,在我自己的家裡也有,而且在品質上,比我偷的東西更好。說實在的,我並不是喜愛我所偷的東西,我是喜愛去偷竊和去犯罪時的樂趣……」
從這裡,我們不難看出奧古斯丁是一位「自覺」性極高的人,從他的反省裡,我們知道,少年時代的偷竊行為,在他的心靈中,是留下多麼深刻的印象。這使他時常想到「罪惡」的問題,終其一生他郁非常關心這個問題。
奧古斯丁以他個人的親身體驗,對「罪惡」的問題,做深入的探討。如果從「西洋哲學史」的角度來看,他的這項成就,超過了他的前輩們。希臘的大哲柏拉圖,雖然也曾探討過此問題,但並不如奧古斯丁的探討深入。柏拉圖以為「善」(Good)比「惡」(Evil)重要,所以他只關心「善」的問題,把「惡」的問題存而不論。然而,奧古斯丁則非常重視「惡」的問題。他曾追問道:「罪惡」究竟是怎樣降臨到這個人世上?又是怎樣的進入到個人的心中?難道如摩尼教義所說的:在太初之時,就已存有「善」與「惡」的互爭?或是如他所敬佩的使徒聖‧保羅所說的那樣:是由於人有「原罪」?
奧古斯丁透過了深刻的自我反省和探究後,認為:「惡是由於人缺乏了為善的能力。」換句話說:是由於人本身的「無能」而產生了許多的毛病和過錯。正如他自己在《懺悔錄》中所說的:「想要做的卻不能去做,不想要做的卻偏又去做。」因此,奧古斯丁曾親身感受到「肉慾」(Lust)的需求,是使人「無能」的一種現象:
「當時我最心喜的是:去愛別人和被別人所愛。然而我並不能僅止於精神上的結合,我脫離了友愛的光明道路。從我混濁的肉慾,和春情的沸騰裡,激起了使我的心靈窒息的烏煙瘴氣,以致於使我無法分辨純潔的愛(white light of love)和混濁的肉慾(fog of lust)。總之,愛(love)和肉慾(lust)同時在我的體內燃燒著,並且使我末成熟的青春,掠過了慾望的懸崖,半沈淪在情慾的漩渦中。」
另一種「罪惡」的型態,奧古斯丁認為是人的「驕傲之心」。就好像他少年時代去偷摘梨子,並不是因為喜愛吃梨子,而根本就是為了去「偷竊」本身。因為這一來,表示他超越了法律,破壞別人的私有財產;另一方面又可滿足他誇耀同伴的心理,這都是由於「驕傲」在人的心中作弄。《聖經‧舊約》中的「創世紀」裡,亞當在伊甸圍內偷吃了禁果,正是同樣的心態。
歸結起來說:「無能」是使肉體犯罪的根源;「驕傲」是使靈魂犯罪的根源。有了這二種犯罪的根源,於是在人的身上,就產生了「罪惡」。
本文整理自:《自我覺醒的卑微種子》 石朝穎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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