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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大花招 詐領造林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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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30日訊】〔自由時報記者林慶川、何瑞玲╱台北報導〕全台各地造林弊端叢生、花招百出,歸納犯行手法,可區分為九大類,這些弊端累積,再以點、線、面方式擴散,終致演成國土保育的危機。

第一類情況是,造林獎勵金領取人與造林地所有權人不符,這是對國土保育傷害最大的犯行,因為分明是適宜或應該造林的土地,所有權人不理會、不知道或其它因素未栽植,卻被不肖官員找人頭頂替申請造林獎勵金。

結果,林木根本沒造,在政府的紀錄上不但有造林,造林者還有功,因而領走了獎勵金;等到颱風或豪雨一來,山區土地出了問題,除了A走官銀的人之外,沒人知道是為什麼。

其次,造林歸造林,禁伐歸禁伐,這是兩回事,不肖官員竟將同一塊地,既報領造林獎金,又申領禁伐補償金;又或同一塊地,不同年度重複申請造林獎勵金等。

第三類是一塊地上隨便種一些樹,不但數量差得老遠,樹種也不對,仍胡亂報領獎勵金。

第四類的情況也十分普遍,造林者表示「已經造好林木」後,因為不肖官員偷懶、或有心圖利他人,實際造得如何並不清楚,就往上報,重要的是錢要拿到,林地造得怎樣一點也不重要。

第五類是,分明造林地根本沒有好好管理,官員也不去檢查,也不將不符規定者的獎勵金追回。

第六類是,在相關人勾結之下,造林地所有權人分明申請撥配種苗來種,但又假稱自行備妥種苗,申請補助金。

第七類也是利用人頭,溢發新植撫育費或造林管理費。

第八類不但弊情嚴重,而且令人不可思議的,造林只造了一小塊地(姑不論造林品質好不好 ),卻申報造了一大片林區,有人甚至將一公頃的林地,浮報增為三、四公頃之多。

最後一類的情況是,造林地已供其他使用,不再列為林業用地,但不肖官員照樣報領造林獎勵金。

A錢帳戶 檢方凍結

〔記者林慶川╱台北報導〕不肖公所官員A走造林獎金,小錢直接領走,有些大錢則開戶以便縣市政府匯撥,據悉,檢方已查出多個這類帳戶內的款項疑涉弊端,將陸續凍結。

檢方表示,若干帳戶內的金額,是在縣市政府不知有弊的情況下核撥,實際上因公所涉案人員的非法犯行,帳戶內的款項已屬「黑錢」,不能讓違法者領走。

檢方不願透露總共已凍結多少帳戶,但已遭起訴的屏東霧台鄉公所官員黃榮華等人所涉案件,檢方則明確表示,早已聲請屏東地方法院裁准,將案中兩個類似帳戶裡的錢,依防範洗錢規定加以凍結;這兩個帳戶內的金額被查出有四百多萬元。

檢方指出,凡經凍結的問題帳戶,帳戶內所有金額都禁止提款、轉帳、付款、交付、轉讓或做其他處分。

檢方人士指出,只要刑事官司告一段落,確認問題帳戶內的錢確實是被告不法所得,即可向法院聲請解凍,歸還造林基金。

〔記者何瑞玲、賴仁中╱台北報導〕最早被發現的造林弊端出現在屏東縣霧台鄉,調查發現前鄉公所課長許增鋁、技士黃榮華等五人,被控於八十七年起詐領造林獎金四百多萬及圖利六百萬元,兩者合計上千萬元;本案一年多前被移送偵辦後起訴,全案尚未審結。

此案是由調查局屏東縣調查站接獲檢舉偵辦,因為只是零星一件,當時未受矚目,後來法務部政風司指示政風人員深入了解,於今年又發現還有其他鄉公所也涉類似弊端,引起警覺,法務部長施茂林遂下達全國清查令,要求展開徹底的山區大體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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