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0月24日訊】(自由亞洲電臺記者申鏵採訪報導)一審被判刑一年的《中國產經新聞報》記者陽小青已於10月17號獲釋回家,因為法院二審判決對他「免於刑事處罰」。陽小青是因為發表揭露湖南隆回縣官員腐敗黑幕的文章而被判刑的。他認為自己無罪,將通過法律討回公道。
《中國產經新聞報》駐湖南記者陽小青去年先後撰寫了兩篇有關隆回國有資產嚴重流失的報導。一篇題為《隆回一億國資流失的背後 億元到千萬的離奇換算》。這篇報導揭露了隆回縣個別縣政府官員和私企老闆勾結,把總價一億多元的隆回造紙廠以兩千多萬的低價賣出。
陽小青的另一篇報導《左手倒右手「玩轉」國資》講的是價值兩千萬元的隆回縣肉食水產公司在改制過程中,被秘密地以四百多萬的低價出售給某縣委領導的弟弟。
這兩篇文章發表後,隆回縣政府發出懸賞通知,緝拿陽小青。陽小青於今年新年前夕被拘押,理由是說他涉嫌敲詐勒索縣委書記楊建新。今年六月一審時陽小青被判監禁一年。陽小青當庭提出不服,要上訴。
八月中旬二審的法庭上出現了戲劇性的一幕:公安指控陽小青「敲詐勒索」縣委書記的證人譚小林當庭說出了事情的真相。陽小青的妻子龔傑告訴記者說—-
龔傑:「他在法庭上把整個經過都說了,他怎樣被刑訊逼供;怎樣來陷害陽小青。他說那個短訊是縣委書記叫他發的,而且他給縣委書記發信息、打電話都說是陽小青認不得這個事情。」
龔傑還說,當時譚小林給縣委書記楊建新發了一個手機短訊,敲詐50到80萬元人民幣。公安方面說,譚小林被拘留期間供出陽小青是主謀。譚小林在法庭上說出真相,原來這都是楊建新指使他幹的。
龔傑說,二審過後,法院的領導找到陽小青談話,說他的案子有兩個處理辦法,無罪釋放或是免於刑事處罰—-
龔傑:「當時他們說如果判陽小青無罪就會牽涉到縣委書記的誣告陷害罪、偽證罪、國家賠償,還有國內外媒體的炒作這些問題。所以談話的意思就是說給陽小青一個免於刑事處分。」
結果,10月17號二審宣判時,陽小青被「免於刑事處罰」獲得釋放。陽小青告訴記者,他對這個判決感到不服—-
陽小青:「邵陽市中院用這種折中的辦法實際上是助長了腐敗分子的囂張氣焰。」
據中國政法大學法學博士滕彪律師介紹,「免於刑事處罰」其實是有罪判決—-
滕彪:「『免於刑事處罰』是一個有罪的判決,但是因為犯罪情節比較輕微,所以不需要通過關押的方式來解決。」
揭露腐敗的記者被判有罪,而涉嫌腐敗的原隆回縣縣委書記楊建新已於今年年初調到邵陽市政協任辦公室主任。陽小青案二審之後,楊建新還沒有受到任何影響。陽小青表示,他要通過法律途徑,討回公道—-
陽小青:「我現在準備通過法律手段向湖南省高院依法提起申訴,討回自己的公道。如果省高院能夠依法還我公道,改判我無罪,我將依法提請國家賠償和追究楊建新等人的誣告陷害罪。」
在陽小青獲釋的同時,中國又有另外兩位通過寫作針砭時弊的作者被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被捕,他們是力虹和陳樹慶。陽小青直言不諱地說,中國記者權益得不到保障的根本原因是中國沒有一部新聞法。
(據自由亞洲電臺錄音整理)(http://www.dajiyuan.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