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委會通過全港公屋減租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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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28日訊】(大紀元綜合報導)房屋委員會昨日通過「公屋租金政策檢討報告」,報告建議設立1個以公屋租戶入息變動為基礎的新租金調整機制。香港政府將於2007年首季向立法會提交修訂條例草案。

報告建議推行公屋租金可加可減機制,按居民入息指數調整租金,日後每2年檢討1次,在落實機制的同時,所有租戶會劃一減租11.6%,並會向入住空置1年以上單位的租戶,提供4至6個月的免租期。

另外,大會又以大比數通過,除富戶外,明年2月全港公屋免租1個月,預計房委會將因此少收9億6,300萬元。

收入上升才加租

在會上,大部份房委會成員都支持推行新機制,委員李華明支持減租11.6%的建議,但強烈反對署方將落實機制與修改房屋條例綑綁處理,認為減租和修例可同步進行。而身兼公屋聯會主席的王坤就支持,以家庭入息指數作為量度負擔能力的指標,但不同意在新的可加可減機制下,會造成加租「無皇管」。

另1委員蔡涯棉說,公屋居民不用太擔心,因為只要公屋居民收入上升,才會加租,如果收入下降會減租。他又說,把減租和修例綑綁一起,是因為如果先減租,但法例不能通過,房委會就不能在日後加租。

房屋條例修訂後減租生效

研究房屋的學者趙麗霞表示,在經濟好景時入息加幅會高於通脹,如果跟隨入息指數加租,加租幅度會高於通脹,可能會引起居民不滿。

房署官員強調,必需在房屋條例修訂後,減租建議才可生效。房屋及規劃地政局長孫明揚強調,現時提出免租1個月,已平衡了社會上不同意見。

有團體趁房委會大會請願

在會前,大約200名來自不同團體的代表,在房委會總部請願,要求房委會先減租,然後才檢討租金政策。他們又指免租1個月並不足夠,要求即時免租2個月,並要釐定1套市民可接受的租金政策,反對將減租與修訂房屋條例綑綁處理,擔心撤消條例中,租金佔住戶入息中位數一成的規定,日後會大幅加租,對公屋居民無保障。而在會議期間,約20名捍衛住屋權益聯盟代表在公眾席抗議,拉起橫額高叫口號,又將一些文件及假髮,拋下會議廳,抗議當局修改房屋條例,為日後加租鋪路,被保安人員帶走,會議一度要中斷。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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