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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家庭成員 恐同時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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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5日訊】〔自由時報記者林慶川、劉志原/台北報導〕台國務費案偵結,陳水扁夫婦被視為貪污罪共犯,由於第一家庭成員作證,指受陳水扁夫婦之託「代購贈品」、「代為宴客」,陳水扁夫婦若欲脫罪,相關證人勢必要出庭講清楚,甚至當庭對質,因此,此案恐創下第一家庭成員同時在法庭應訊的紀錄。

另外,偵結書類中提及,陳幸妤等三人作證時的陳述,屬「迴證被告吳淑珍之詞」,認定他們沒說實話,很可能也已涉及偽證罪嫌。

第一夫人吳淑珍已被起訴,日後勢必要到法院出庭,至於陳水扁在國務費偵結報告出爐後,也曾表示要到法院說清楚,儘管他受憲法保障有刑事豁免權,但國民有作證義務,不管是自願,或是法院要求,加上他是國務費實際使用人,因此應會出庭。

第一家庭成員捲入部份,主要有陳幸妤、趙建銘、陳致中三人,他們分別刷卡付款的發票,被吳淑珍用來申領國務機要費。

他們證稱,購買物品部份,是母親吳淑珍委託他購買贈送他人物品,至於飲宴部份,則是受陳水扁委託,代為宴請賓客,至於賓客有支持者、長輩、朋友等。

因此,在法院開庭時,第一夫人吳淑珍若欲自證無罪,首要,必須說明此部份款項使用狀況,而,陳致中等人的證詞,就是關鍵。

值得注意的是,第一家庭的成員雖然指稱先刷卡代購禮物、代宴賓客,發票也用於核銷國務費,不過,書類中,對於核銷後取得的錢,是「還給」這些代付費者,還是吳淑珍取走,則是交代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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