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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來照顧我的小孩?家暴婦女就業困境多

2006-11-09 11:03 中港台時間|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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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9日訊】(據中廣新聞陳映竹報導)「誰來照顧我的小孩?家暴婦女就業困境多」

台灣的受暴婦女將近五萬名,他們大多需要經濟獨立,才能脫離家暴。在勵馨基金會對受暴婦女所作的訪談,受訪者年齡以三十五歲到四十五歲居多,大多離婚,學歷多為國中,也多有未成年的子女需要照顧。沒有專業技能、年紀大、學歷低、擔心子女托育,成為他們就業的困境。

這份問卷中顯示,有高達七成五的受暴婦女願意投身職場,他們大多都有工作經驗、了解市場需求,整體看來就業能力不錯,他們就業意願高,但面臨的阻力卻更大。受暴婦女一脫離家暴環境,緊接而來的就是各種經濟壓力,包括子女托顧、租屋、醫療費、生活費。勵馨研究員杜瑛秋分析指出,家暴婦女的人際關係往往被孤立,在沒有其他支持系統的情形下,子女的托育問題成為他們就業的致命傷。(t)

今年五十二歲的朱小姐,飽受家暴十三年,身心嚴重受創。他自從結婚生子後,就未再就業工作,如今想在重回職場,卻因自身的疾病、孩子上下學時間接送以及脫離職場多年,造成求職四年多來,至今仍然到處碰壁。朱小姐不明白,企業為什麼願意雇用超過五十歲的男性,卻不肯接納同樣年紀的受暴婦女。(t)

家暴婦女在遭受暴力到身心完全復原,可以分為危機期、混亂期、調適期、重健期四個階段,勵馨執行長紀惠容指出,受暴婦女在每個階段需要不同的就業協助,循序漸進地培養就業自信。(t)處在危機期、混亂期的婦女應提供保護性就業服務,處在混亂、調適期的婦女需要大量的支持性就業,處在重建期的婦女則應提供適性就業服務。

喜憨兒有身心障礙法的保障,讓許多企業對他們伸出援手,接納他們在社會就業學習。同樣是弱勢族群的受暴婦女,企業也需要多加體諒,提供友善的工作環境,政府則更應該釋放安定就業基金,協助他們就業,讓這群遭受身心暴力的婦女能早日自立自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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