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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無國界譴責北京高院維持趙巖入獄3年的判決

2006-12-02 22:53 中港台時間|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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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2日訊】記者無國界組織譴責北京高等法院今天對《紐約時報》新聞研究員趙巖案的裁決。趙仍以欺詐罪獲刑3年。趙於2004年9月被捕,將於2007年9月刑滿。

該新聞自由組織說:「我們對中國法院的無能和不作為表示憤慨,它們只會按當局的旨意行事。一旦共產黨的政法委作出決定,法官只是奉命照辦,無視被告人的辯護權利和無罪推定原則。」

趙巖的辯護律師關安平被拒於法庭之外。他向記者無國界組織確認,法官駁回了趙對8月25日一審判決的上訴。他說,此次上訴庭審是不公正的,違背了中國法律,庭審總共只用了10分鐘時間。趙的姐姐趙琨表示這是一起嚴重的審判不公案件,呼籲國際社會給予關注。

只有趙的3位親屬被准許進入法庭,在法庭宣判時在場。主審法官開始時把趙的生日和籍貫弄錯了。然後,主審法官問趙還有甚麼要說的。趙答道:「你們甚至把我的生日和籍貫都搞錯了。這就是你們職員為庭審所作的準備嗎?」

趙還說:「沒有證人,甚至沒有原告在場。你是甚麼法官?你們就是這樣使用國家賦予你們的權力嗎?」他還沒有說完,法官就下令:「把罪犯帶走!」

在趙被駁回上訴的同一天,盲人法律顧問和人權活動家陳光誠也被再次判決4年3個月的有期徒刑。陳向媒體揭露了山東省婦女被強迫墮胎的暴行。有關陳的案件消息完全被中國媒體和中國網絡審查過濾了。

——轉載自《六四天網》(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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