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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局駁栽贓說:偵訊影音全錄

三一九槍擊案 再掀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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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13日訊】〔自由時報記者黃敦硯、邱俊福、王俊忠/綜合報導〕面對陳義雄家屬出面否認,以及前立委蘇盈貴所提「新證據」,刑事警察局專案小組相當錯愕,因為蘇所提出從「寶麗寶銀樓」拍到陳義雄的「關鍵照片」,專案小組早已說明並非新證據,且因監視器架設在銀樓騎樓的左上方,由上往下拍,只能拍到民眾的下半身,當然無法看到「旗海飄揚」的場景。

刑事局副局長林德華說,當初即並不光靠這張照片證明陳義雄在熱區,而是有十一名證人供述當天確看到陳在場,陳的子女也曾指證黃衣禿頭男就是他們的父親,或說特徵、體型很像。

林德華反問蘇盈貴,到底對三一九了解多少,是否看過檢方的不起訴處分書,以及先前已公布的「○三一九總統、副總統槍案專案報告」。他說,蘇所謂的「新證據」,在報告第三六三頁便已說明,其中蘇所稱的「十七秒落差」,是因銀樓監視器快了一分鐘所致,經以中原標準時間校正後,並無誤差。

對於家屬昨天站出來喊冤,專案人員表示可以理解。警方強調,偵訊過程都全程錄音、錄影,且在檢察官指揮下進行,家屬指稱遭到威脅、恐嚇均非事實。刑事局偵一隊隊長周幼偉強調,陳妻接受偵訊供出實情,擔心以後不知如何面對左鄰右舍,與警方商量後,決定拍攝錄影帶說明。同時,聲明書是她親筆一字一字所寫,絕非警方拿稿子給她照唸。至於家屬指稱,警方不讓他們找律師一事,周幼偉說,警方都會全程錄影了,怎麼會不讓家屬找律師,是他們自己不要的,而對偵訊時上手銬一事,林德華表示,當時他們是被警方持拘票依法拘提,在偵訊時當然可上手銬,警方程序完全合法。

專案人員強調,陳義雄家屬聲稱檢警「斷章取義」,截取一部分說法記在陳義雄的頭上,這是不對的,因為所有筆錄都經家屬確認,且有簽名、捺印,現在怎麼又回頭指責檢警。

包括南檢檢察長朱朝亮、襄閱主任檢察官郭珍妮、檢察官王森榮、高峰祈與台南市警局長王文忠、南市刑大隊長廖宗山昨天下午也召開聯合記者會,對陳義雄家屬大翻供一事作出正式回應;專案小組強調,相關事證也絕對禁得起考驗,陳妻李淑江與其兒女的說詞,絕不足以推翻原有的偵查認定。

專案小組聲明,當初是在檢察總長督導下,由南檢指揮刑事局、南市警局、南市調查站組成,並委任國際鑑識專家李昌鈺團隊協助鑑識調查,經多次研討、形成共識,一致認定陳義雄涉三一九槍擊案,絕非任何一個機關或個人可以主導或操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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