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若法院判定遠通有責任 蘇揆:政府不賠償

【字號】    
   標籤: tags:

【大紀元3月21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曹宇帆台北二十一日電)行政院長蘇貞昌今天指出,行政單位從未介入或向檢調說不要辦高速公路電子收費系統(ETC)弊案,只要法院判定其中有犯罪事實,遠通電收須負起責任,當然政府不必賠償;法務部長施茂林指出,檢調偵辦高速公路電子收費系統(ETC)弊案,完全沒有行政力介入,一切依法辦理。

蘇貞昌上午答復中國國民黨籍立法委員陳根德(桃園縣)質詢時表示,已要求遠通電收三天內調整契約,必須符合公共利益,否則就終止契約,且只要法院判定ETC弊案其中確有犯罪事實,遠通電收有責任,政府當然不必賠償遠通電收,否則一切就依法辦理。

他說,ETC弊案已經有兩人被檢察官起訴了,行政體系從未介入或要求檢調不要辦ETC弊案,反而「非常期待檢調該辦到哪兒就辦到哪兒,要辦趕快辦。」

施茂林指出,ETC弊案檢調單位正全力偵辦中,一切依法辦理,行政權絕對沒有介入。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