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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TC遠通攤牌 政府傾向解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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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23日訊】〔自由時報記者王貝林、曾鴻儒、劉力仁、許敏溶/台北報導〕遠通電收昨提出高速公路電子收費系統(ETC )公益方案,唯據了解,行政院仍表不滿,最後決定責由交通部再給遠通兩天時間,以便完成終止契約的行政協調程序,行政院已做好與遠通終止契約準備,且因評估並無接管能力,除非明天下班之前遠通再做有效讓步,否則ETC可能將在一段短時間後停止營運,暫時恢復人工收費,未來再另外重新招標。

據悉,行政院長蘇貞昌昨日在行政院院會後,立即找來與會的交通部次長蔡堆詢問最新狀況,蘇揆在了解遠通的態度後,認為終止契約恐是難以避免的方向,因此指示交通部做好後續作業及可能面臨的法律問題,且務必要「儘速對用路人有所交代」。

遠通電收提出的兩項方案,一是若由遠通電收繼續營運,遠通表明將有條件提供高用量車主免費車上機;二是若由政府接管,遠通願無償提供政府使用系統設施,和三個月營運代管,並與政府討論買回價格。

除非再讓步 否則就解約

行政院高層立即表示無法接受,並與交通部官員展開密集會商,同時徵詢法律專家的意見,最後認為應做好「程序補正」,也就是在遠通昨日提出公益方案後,依法政府不滿此方案,對遠通應有告知與協商的義務,還有考量對廠商的道德責任,因此決定再給遠通兩天「緩衝期」,避免航發會投資高鐵案事件重演。

接下來這兩天,政府一方面給遠通再提有效方案的改善時間,一方面不排除和遠通談判討論終止契約問題;若確定終止契約,再決定是由政府與遠通「和議解約」,或雙方撕破臉,直接由政府宣布片面解約,也就是說,除非遠通這兩天大幅讓步,否則將走上停止營運的命運。

無能力接管 將重新招標

據了解,依交通部評估,遠通的ETC設備雖然堪用,但就算政府接管,恐怕也沒有自行營運能力,所以如果與遠通終止契約,將會暫時改以人工收費。

此外,交部評估遠通電收為顧及企業形象,不可能一下子就撒手不管,因此最後若決定走上終止契約一途,也不會立即停止ETC營運,可能會再「撐」一小段時間後,再由交通部接手,暫時回到人工收費,等終止契約問題大致告一段落後,再研究重新進行ETC招標作業。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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