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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壞電表竊電牟利 男子被起訴究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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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10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李錫璋台中市十日電)省電是好行為,但若是竊電就會吃上官司。台中縣黃姓男子為圖謀利益,竟透過破壞電表減少電流計量的不法手法,幫助他人竊電並收取金錢,讓台灣電力公司至少損失新台幣一千多萬元。黃姓男子已因此舉遭台中檢察官依竊盜罪嫌起訴。

台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調查指出,六十二歲的黃姓男子,今年三月間被查獲竊電的行為,經深入檢視,他至少已破壞過七十六個電表。

檢察官在起訴書中表示,黃姓男子的竊盜手法是先破壞電表的封印鎖,再以回撥電錶或加裝分流銅片的方式,減少電流計量器的流量,讓委託者減少電費支出,他則從中獲取半數電費或每次七千元的報酬。

據檢察官估算,黃姓男子的作為至少讓台電損失一千三百多萬元的電費收入。經檢方偵查終結後,依竊盜罪嫌將黃姓男子提起公訴,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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