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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續會產業組:保留盈餘五年未分配 加徵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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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11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黃淑芳台北十一日電)台灣經濟永續發展會議產業組分組會議今天就企業未分配盈餘課稅問題達成初步共識,盈餘保留五年仍未分配即加徵10%。財政部長何志欽表示,保留盈餘不課稅一年將產生新台幣200億元稅收缺口,需審慎評估;行政院政務委員何美玥則說,給予緩衝年限只涉及財務調度問題。

經續會產業組今天舉行產業發展環境分組會議,凝聚先前分組會議討論共識,與會委員對於促進產業升級條例實施期限屆滿後的產業鼓勵措施看法不同,但同意讓中小企業維持現行租稅抵減率,不再調降;另要求未來企業投資抵減總金額不得超過資本額。

今天會議最重要的進展是對於企業未分配盈餘是否加徵10%達成初步共識,同意企業保留盈餘五年仍未分配者,加徵10%所得稅;比行政院先前規劃保留盈餘年限不超過三年更長。

對此,何志欽表示,兩稅合一實施後,保留盈餘加徵10%,可防止企業透過保留盈餘為高所得股東避稅,也可彌補稅收損失。為避免增加廠商財務計算成本,政府已把未分配盈餘由稅務會計改列財務會計基礎。保留盈餘一年,估計將造成200億元的稅收損失,保留五年造成的損失,必須審慎評估因應。

不過,曾任經濟部長的何美玥表示,產業組分組會議的共識不是取消保留盈餘課稅,只是延緩課稅,對財政部而言,不會造成稅收損失,而是涉及財務調度。

提早離席的經濟部長黃營杉稍早時表示,企業保留盈餘有些是為了累積資本繼續投資,有些則有其他考量,對企業而言,資本運用彈性愈大愈好,各界就是要透過經續會來集思廣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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