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家同:大考分發,志願高低應取消

李家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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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我考八十九分,我不會太在意,可是如果九十分是甲,八十九分是乙,我一定懊悔不已。

大學入學終於放榜了,最近我坐火車,或者乘飛機,隔座的旅客發現我是大學教授,紛紛問我大學考試填志願的問題。我這才發現,社會上對於所謂「大學聯合考試」的分發制度,相當地不瞭解。

看了晚報,我發現不僅一般社會人士不瞭解這個制度,很顯然的,有不少校長、教務長和系主任,也都不瞭解這個制度,否則不會出現這麼多系有嚴重缺額,有一所大學的某個系沒有招到任何學生,有一所大學的機械系,居然有一一七個缺額。

雖然教育當局口口聲聲說我國已廢止了聯招,對我來說,這就是聯招,我已沒有公職,不怕教育部了。我認為,要瞭解這個「聯考」制度,就不妨從聯招講起,而且從聯招的源頭講起,因為古早的聯招分發制度,是很容易瞭解的。

以我為例,我在民國四十七年考大學(其實我沒有考,我是保送的),當時好像已經分組,但學生不得跨組,以理工科同學為例,每一位同學都有一個總分,全體學生就以總分高低作為分發的依據。當年我父親是教授,正好負責分發,所以我學會了分發的原則。

民國四十七年,我國沒有電腦,分發用唱名行之,有一位先生唸出分數最高的榜首,另一位唸出他的第一志願,這位同學當然可以如願進入他的第一志願。那一年,理工科的狀元是我的同班同學——沈良璣。

假設台大電機系是最熱門的系,很快的,這個系的名額就滿了,很多同學就會被迫進入第二志願去,一旦所有的系都滿了,其他沒有被分發的同學就成了落榜生了。

這種分發方法,行之多年,雖然後來改成用電腦分發,其精神其實是一樣的。

聯招的後期,出現了所謂加權的情形,假設台大數學系,特別重視數學,他們可以將數學的份量加大,因此一位英文不太好的同學,可能因為他的數學特別好而進入了台大數學系。

一旦有了加權,我們就不能以總分高低作為分發的依據,那麼聯招的公平性,是什麼意義呢?在過去,考生甲能進台大電機系,考生乙不能進台大電機系,那麼考生甲的總分數一定比考生乙的總分高。現在有了加權,我們如何分發呢?

有趣的是,當時我在清大教書,我的一位得意門徒陳健輝在唸博士班,他解釋給我聽分發的方法,使我確信聯招的公平性仍然存在的,現在我的高足變成了我的頂頭上司(我的系主任,也是我的院長),真是有趣。

假設有個系叫做X系,有一位學生A,對於X系而言,因為加權的緣故,A的分數並非他的原始總分,而是X(A),電腦讀到了A同學,發現他的第一志願是X,而X系內仍有缺額,就將A同學塞了進去,可是這個塞進去,是暫時的。過一陣子,電腦讀到了B,就算出X(B),而且X(B)大於X(A),雖然X系現在已經滿額,我們仍要將A同學拿出來重新分發,而將B同學放進X系裡。

何謂聯招的公平性呢?對X系而言,如果A同學錄取了,而B同學沒有錄取,則X(A)必定大於X(B),這就是聯招的公平性。

聯招消失了,取而代之叫做「聯考」,聯考仍要分發的,可是這一下就複雜了,除了加權以外,我們可以「參考」學力測驗的分數,也可以參考「學科考試」的分數,又可以看你的志願高低,也難怪一般人無法瞭解分發的公平性。最糟糕的是,大多數家長根本不知如何替孩子填志願。

聯招時代,雖然有加權,可是影響其實不大,家長看到了孩子的原始總分,大概就知道他能考上那些學校。現在各種排列組合,甲案、乙案和丙案,我的孩子究竟落點何處,變成了無人知道的事。

我們暫時假設「聯考」不考慮「志願的高低」,讓我們來平心靜氣地分析一下「聯考」的公平性,我對此的結論是,只要沒有「志願高低」的考慮,聯考仍是公平的,因為對於任何一個系X,每一個學生A,都有一個X(A),作為分發到X系的依據。不論甲案、乙案或丙案,以上的事實永遠存在,所以聯考仍然是公平的。

一旦有了「志願高低」,聯考就失去公平性了,每位考生,在填志願的時候,必須考慮其他同學的志願。假設全國一千五百個系,每一個系都以考生的志願高低來招生,那才精彩呢?沒有一個考生知道如何填志願了。

如果沒有志願高低,填志願的原則,你如喜歡進X系,就應該將X系填在前面。那為什麼這次填志願,引起如此大恐慌呢?道理很簡單,有了甲案,乙案和丙案,很多同學完全不知道自己落在那裡,過去有原始總分作為參考,現在這個沒有了,對於中間考生而言,八十個志願實在太少了,大多數家長怕的是其實我的孩子是可以有學校進的,只是因為限填八十個志願,而使我沒有將我可以錄取的學校填進去。

這次聯考最大的問題恐怕是利用「基本學力測驗」的成績,本來一百分的成績,大考中心硬要將之只分成十五等分,這些專家的理由是一旦只分成十五等分,考生就不斤斤較量成績了,我對此百思不得其解,假如我考八十九分,我不會太在意,可是如果九十分是甲,八十九分是乙,我一定懊悔不已。就因為只採用了十五分,同分的考生就多得不得了,同分怎麼辦呢?這些專家們想出一招,以「志願高低」來決定,真是錯上加錯。

大家還應該注意一件事,現在不是聯招了,命題是由大考中心負責的,大考中心是一個完全獨立的機構,不屬於其他任何機構。在過去,命題由聯招會的命題小組負責,如果題目有問題,聯招會有權作最後決定,今天晚報有人質疑題目有問題,試問,誰來做最後裁決?

舉例來說,這次物理低標只有五分,這怎麼辦呢?大考中心不會理會我的質疑的,他們反正沒有人能管得了。

我寫了這麼多點,我要替教育部說幾句話,整個事情,教育部不該受責備的,改來改去,都是一些大學校長想出來的。大家只知道責備教育部長,而不責備大學校長,極不公平。

至於很多系缺額的問題,顯然是他們不自量力,將門檻定得太高,將門檻定得高,是一些明星大學可以做的事,如果你不是明星大學的熱門系,偏將門檻定得如此之高,最後只有落了「過乾癮」的美名,怪不得別人也。

最後,我建議:一、基本學科能力測驗改成一百分為滿分。二、取消「志願高低」的考量。三、志願加多到一百五十個。四、招生聯合會應該直接向考生負責「命題」和閱卷的一切問題。五、不要將一切責任推給教育部。六、大幅度減化所謂甲、乙、丙案,以免大學的校長、教務長、系主任無所適從。@(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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