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NCC:行動電話免費試用期滿須主動關閉服務

【字號】    
   標籤: tags: ,

【大紀元10月15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馮昭台北十五日電)國家通信傳播委員會(NCC)今天邀行動通信業者到會說明後宣布,業者對續約用戶及新申裝用戶提供加值服務一個月免費試用活動時,除了不得強迫性申裝外,優惠期滿後,業者應將免費試用的加值服務主動關閉。

NCC並要求,行動通信業者於代售手機保固卡中,應清楚註明「提供消費者自『購買日』起手機之保固服務」,讓用戶了解手機保固起算點;而且消費者不論是否保留發票,業者都必須在手機銷售時,將購買日期記錄於系統中,以藉由系統判斷商品購買日,使消費者權益不致受損。

用戶申辦2G門號移轉3G並附加手機專案,也就是合購手機優惠方案者,銷售人員必須說明「手機一經銷售後保固期即開始起算」。如果2G升3G門號開通較晚,業者也應配合展延合理保固期。

另外,NCC要求,3G服務未開通前,仍應依用戶原使用的2G費率計費,3G服務正式開通後才可以依新費率計費。

服務契約內容涉及用戶權益的重大事項,NCC要求業者以不同顏色字體(例如紅色字體)表示。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