誤殺巴西青年案 倫敦警方被判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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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2日訊】(大紀元記者周成英國報導) 11月1日,英國中央刑事法庭陪審團宣佈,2005年7月22日發生的倫敦警方誤殺巴西青年案中,倫敦警方有罪,致公眾安全於危險中。倫敦警察局長面臨下台的危險。

2005年7月22日,倫敦警察局的警員在地鐵站裡向一名他們懷疑是自殺炸彈客的人開槍,巴西青年梅內澤斯(Jean Charles de Menezes)頭中七槍,當場死亡。警方後來承認殺錯了人。

倫敦警察局因此被罰款17.5萬鎊,並須支付訴訟費38.5萬鎊。但是陪審團認為,當時警方行動的指揮官「不負有個人刑事責任」。

在審理過程中,陪審團瞭解到當天警方的指揮官犯了一系列錯誤,最終導致梅內澤斯的死亡。

當天,警方正在調查前一天未遂炸彈襲擊案中的兇手,其中一人奧斯曼的家位於倫敦南部一處居民區,而梅內澤斯的家也位於同一區域,所以當天早晨,當梅內澤斯從家中出門時,監控他的警官無法確定他是不是警方的目標。

隨後警方又出現了一些錯誤,使他們認為無法阻止「目標」進入地鐵站,最後警方在梅內澤斯登上地鐵前對他開槍。

審理本案的中央刑事法庭法官表示,「這是在極其特殊的情況下發生的個別違法案件,一個人死去了,其他人也處於潛在的危險之中」。

獨立警方投訴委員會表示,他們將在近日公佈對這一案件的調查報告,但是還沒有決定是否對涉及的警官進行處分。

儘管陪審團裁定當時警方的指揮官不必對此負責,但是倫敦警察局的最高長官布萊爾爵士(Sir Ian Blair)卻受到很大的壓力,可能需要為此承擔責任。

保守黨和自由民主黨要求他辭職,並稱他的職位已經「保不住了」。

布萊爾爵士本人表示他不會辭職,會「繼續領導倫敦警察局」,他同時還得到了內政大臣史密斯的支持。

倫敦警察管理局的成員已經決定召開緊急會議,對是否仍要繼續信任布萊爾爵士進行投票。

梅內澤斯的家人表示,他們希望對梅內澤斯的死亡進行「全面而又徹底」的調查,他們的律師將很有可能對倫敦警察局進行起訴。

倫敦警察局面臨的56萬鎊的罰款和訴訟費將由納稅人承擔。(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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