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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前10月 實施庫藏股金額計約173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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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27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林惠君台北二十七日電)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表示,依據證交所及櫃買中心彙整統計上市、上櫃公司今年實施庫藏股情形,1到10月有67家,74件,執行完畢者,金額為新台幣173.3億元。11月(1日到20日)則有32家,共33件,申請金額約851.9億元,尚未全部執行完畢。

金管會副主委張秀蓮表示,依據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2規定股票已在證券交易所上市或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的公司,有下列情形者,可經董事會特別決議買回股份,不受公司法第167條第1項規定限制(股份收買限制),包括轉讓股份給員工、作為股權轉換之用,及為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所必要而買回。

根據統計,1到10月實施庫藏股的上市櫃公司中,上市者有39件、上櫃者35件。以買回目的區分,轉讓股份給員工62件、股權轉換1件、維護公司信用11件。

自11月1日到20日,實施庫藏股的上市櫃公司中,上市者18件、上櫃15件。以買回目的區分,轉讓股份給員工26件、股權轉換1件、維護公司信用6件。11月申請實施庫藏股,金額為851.9億元,主要是包含台積電的80萬張,金額達753.6億元,不過,尚未執行完畢。

金管會補充,11月申請實施庫藏股的公司中,除台積電外,其它實施庫藏股買回股份最多者,依序為新光金的10萬張、基泰建設的1.5萬張、技嘉的1.25萬張、群光的1萬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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