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議員指101廣告違法 北市府:廣告未送審

人氣: 5
【字號】    
   標籤: tags:

【大紀元12月13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郭美瑜台北十三日電)台北市議員王鴻薇、侯冠群今天指出,被視為台灣、台北地標的台北101大樓,因位於信義計畫區,大樓廣告物設置須送都審同意,但除了松智路上的廣告,其餘皆為違規廣告。台北101大樓在王鴻薇等人召開記者會同時,拆除大樓外牆外的TOYOTA廣告。

台北市政府都發局科長劉美秀表示,台北101大樓位於信義計畫區的特定區域內,無論廣告物、開發案、雜項執照都要送台北市政府都市計畫審議通過;目前除了松智路的廣告送審核可,高樓外的TOYOTA廣告未送審、面向市府路廣告物送審也因高度過高未通過。

台北市政府建管處指出,違規廣告物可於補正後合法設置,不過,北市府曾於今年五月、七月間認定台北101大樓外牆有違法廣告物,但業者拆了又掛,市府依建築法兩度開罰設置人,每次各罰款新台幣四萬元;TOYOTA廣告則是近日才掛上,市府尚未開罰。

根據「台北信義計畫區建築物及土地用分區管制要點」規定,業務設施區的廣告物、廣告旗幟、招牌不得突出牆面,除了建築物名稱,廣告物高度不得超過四公尺,離地面淨高不得低於三公尺,且不得設置霓虹閃光裝置。

此外,依建築法規定第九十七條規定,廣告設置應向直轄市、縣市主管建築機關申請審查許可,若經通知逾期未補辦申請或拆除,依法可處建築物所有人、土地所有權人或使用人四萬元至二十萬以下罰鍰,並限期改善。

王鴻薇表示,台北101大樓是台灣、台北的門面,外牆現在高掛T牌廣告,讓人誤以為是TOTOTA總部,此外,大樓設置廣告物也應送北市都審,業者卻不將北市府放在眼裡,她籲業者要賺錢也不能違法。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