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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菸津貼當福利 北市衛生局:不當促銷可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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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郭美瑜台北四日電)外傳台大校園徵才博覽會中,有菸商開出「香菸津貼」吸引求職者,台北市衛生局今天率員前往稽查,未發現違反菸害防制法的行為。衛生局藥物食品管理處長姜郁美表示,依規定,菸商可以公司名義贊助或舉辦各項活動,但不得在活動場所進行菸品促銷,違者可處罰鍰。

北市政府衛生局上午稽查台大椰林大道,了解是否有菸品供學生吸食、是否張貼菸品海報宣傳、發送學生、徵才表單是否有菸品津貼字樣,或吸菸形象相關圖片等,結果未發現有違反菸害防制法情事。

姜郁美表示,依菸害防制法第九條規定,菸品製造、輸入或販賣業者,可以公司名義贊助或舉辦各項活動,但不得在活動場所進行菸品品嚐、銷售或促銷活動,違者可處新台幣十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經三次處罰者,並停止製造、輸入或販賣六個月至一年。

姜郁美說,以菸品作為員工薪資福利之方式,除了影響國民健康,也有違菸害防制趨勢,衛生局將嚴格執行菸害防制法規定,呼籲廠商知法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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