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買法拍屋仍應於期限內申報契稅

人氣 1
標籤:

【大紀元4月5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許湘欣台北五日電)不動產市場增溫,連法拍屋都炙手可熱。常有納稅義務人以為向法院標購不動產,只須取得權利移轉證明書,即可逕向地政機關辦理產權登記。事實上,財政部表示,依據契稅條例,向法院標購拍賣的不動產,仍須申報繳納契稅,申報期限為法院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日起30天內。

財政部進一步指出,向法院標購不動產,還是屬於買賣的一種,所以,拍定人如果超過期限,還未申報並繳納契稅,根據規定,每超過3天,還會被加徵1%的怠報金。

所以,財政部表示,想購買法拍屋的人,一定要注意掌握申報期間,否則房子雖然買便宜了,卻會多繳冤枉錢。

相關新聞
台財政部:政黨今年五月應辦理所得稅申報
贈與稅行政訴訟案 行政法院判宋鎮遠勝訴
陸委會:樂見金總協助兩岸金融官方協商
台財部:私設巷道既成道路不能抵繳遺產稅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