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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法拍屋仍应于期限内申报契税

2007-04-05 21:04 中港台时间|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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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4月5日报导】(中央社记者许湘欣台北五日电)不动产市场增温,连法拍屋都炙手可热。常有纳税义务人以为向法院标购不动产,只须取得权利移转证明书,即可迳向地政机关办理产权登记。事实上,财政部表示,依据契税条例,向法院标购拍卖的不动产,仍须申报缴纳契税,申报期限为法院发给权利移转证明书日起30天内。

财政部进一步指出,向法院标购不动产,还是属于买卖的一种,所以,拍定人如果超过期限,还未申报并缴纳契税,根据规定,每超过3天,还会被加征1%的怠报金。

所以,财政部表示,想购买法拍屋的人,一定要注意掌握申报期间,否则房子虽然买便宜了,却会多缴冤枉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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