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豬肉瘦肉精殘留 屏東台南各添一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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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4日訊】(據中廣新聞報導)繼苗栗驗出國產豬肉含瘦肉精後,衛生署在屏東、台南兩地也再次驗出豬肉殘留瘦肉精。衛生署表示,本次驗出的瘦肉精殘留,都在國際許可的安全標準內,民眾無須恐慌。如果農委會願修正動物用藥規定,衛生署將儘快訂出瘦肉精的安全許可標準。(張德厚報導)

衛生署8月3日晚間公布,於屏東、台南傳統市場的豬肉檢體中,也驗出各含有2.94ppb及1.60ppb的瘦肉精,衛生署食品衛生處鄭慧文處長表示,雖然本次驗出的殘留量達上次苗栗0.37ppb的八倍,但仍比聯合國糧農組織及世界衛生組織所規範的10ppb標準要低,民眾無須過度擔心,不過還是會依違反規定,對供肉業者開出新台幣三萬到十五萬元不等罰金。鄭慧文:『衛生署現在已經把相關的資料送農政單位,請其就上游進行追蹤管理,也請屏東台南衛生局到市場追蹤肉品流向。』

瘦肉精在歐美日等國都准許使用,並訂出安全標準,不過在國內被農委會於去年底公告為禁藥,肉品中完全不得驗出殘留,相較於世界衛生組織的所訂10ppb的殘留標準,國內是最為嚴格,為免瘦肉精微量殘留事件不斷引起民眾恐慌及農民觸法,衛生署指出,若農委會願修正禁用規定,衛生署會儘快訂出殘留安全許可標準。鄭慧文:『衛生署有責任盡快跟農委會協調,看是不是能盡快訂出一個安全合理的使用方式及檢出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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