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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限空間作業易缺氧 勞委會籲遵守安全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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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6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顧恆湛台北六日電)台中縣龍井鄉大昌紙業公司日前進行紙漿槽清洗作業時,造成六名工人中毒;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今天呼籲,局限空間作業須持續通氣換氣,作業前及作業中均應以通風設備強制送入新鮮空氣,雇主及作業人員應確實遵守安全作業標準程序;未限期改善者,最高可處新台幣十五萬元罰鍰。

勞委會表示,八月四日發生在台中縣龍井鄉的工安意外,據現場檢查結果,勞工在進行紙漿槽清洗作業時,沒有開啟抽風機,也沒有配戴任何呼吸防護裝備,造成兩名工人有生命危險,另四人為進入搶救者。

勞委會說,造紙廠紙漿槽清洗作業是最典型的局限空間作業,法令規定進行局限空間作業的現場作業主管及勞工,均應接受適當的安全衛生教育訓練,且在作業前及作業中均應以通風設備強制送入新鮮空氣,同時隨時測定氧氣及其他有害物質的濃度,並應在現場置備空氣呼吸器等必要搶救裝備。

勞委會指出,局限空間內的缺氧空氣及有毒氣體,是一種看不見的危險,作業主管及勞工均應確實遵守安全作業標準,千萬疏忽不得,如有緊急狀況,沒有個人防護裝備,切勿貿然進入搶救,以免增加傷亡。

根據勞工安全衛生法,雇主對作業場所未有符合標準的必要安全衛生設備時,若發生職災造成勞工死亡,雇主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三名以上勞工受傷者可處以一年以下有期徒刑;雇主經查核不符安全規定,經通知不限期改善者,處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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