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港台媒體批評中國拘傳記者做法

【大紀元1月9日訊】(美國之音記者:葉凡2008年1月9日華盛頓報導)星期二,中國大陸和港台媒體紛紛刊登評論,批評中國遼寧省西豐縣政府拘傳記者朱文娜的做法。國際新聞工作者權益組織記者無國界也對中國地方政府打壓記者的行為表達憤慨。

*南方日報發表評論聲援朱文娜*

中國大陸和港台媒體星期二對遼寧省西豐縣政府拘傳法人雜誌記者朱文娜的做法表達憤慨,同時也對媒體面臨的處境感到擔憂。

中國廣東省官方報紙南方日報發表評論聲援朱文娜。文章說,在如今倡導法治的時代,這樣的拘傳“讓新聞從業人員不寒而慄”。這份官方報紙質問,面對某些不法官員利用專政手段對輿論監督進行惡意打擊報復,媒體將如何自處?中國還要不要輿論監督?

1月1號,由中國官方報紙法制日報主辦的法人雜誌記者朱文娜采寫了一篇題目為《遼寧西豐:一場官商較量》的報導,內容提到西豐縣縣委書記張志國“打壓”女商人趙俊萍的事件。

1月4號,西豐縣公安局警察攜帶立案文書和拘傳文書到北京法人雜誌編輯部,要求拘傳記者朱文娜。據報導,縣公安局一位領導證實,已經對朱文娜涉嫌誹謗罪立案。

據報導,西豐縣政府拆遷了商人趙俊萍的一座加油站,趙俊萍對政府的補償不滿,於是發短信揭露縣委書記張志國的“黑幕”,結果她和家人被逮捕。去年12月28號,趙俊萍被西豐縣法院判處有期徒刑3年零6個月,並處以人民幣17萬元的罰款。

*香港明報評論朱文娜事件*

香港明報也發表社論指出:“朱文娜事件反映出中國的新聞自由、輿論監督面臨著嚴峻考驗,也突顯中國法治建設過程中,公安警權的地方化是急待改革的痼疾。”

台灣中央社援引明報社論說:“張志國被記者在報導中批評後,縣公安局就派員到報社『拘傳』記者。但是事件中,張志國既未自訴,則公安的行動就無立案緣由;而此案也沒有嚴重損害社會秩序。”

社論說,中國地方政府掌握公安機關的人事和財政保障,可以說手握公安機關的命脈,“警察已經成為代表地方特殊權力的打手和貪污腐敗的保護神”。

*權益組織稱中國記者權益受威脅*

記者權益組織–記者無國界指責遼寧省西豐縣政府無視法治、隨意拘傳法人雜誌記者朱文娜的做法。記者無國界亞太事務主任文森特.布羅塞爾說,當地政府拘傳朱文娜顯示,中國地方政府、甚至中央政府常常踐踏法律,威脅記者的權益。

他說:“朱女士因為寫了地方政府不喜歡的報導就受到威脅,很顯然中國政府不尊重法律。近年來類似的事件發生了太多次,記者冒著風險寫報導,而政府則有權隨意懲罰他們。”

中國政府在申請2008年奧運會主辦權時保證要改善言論自由和人權,可是,記者無國界說,到目前為止沒有跡象顯示中國在這方面取得了進步。

記者無國界亞太事務主任文森特.布羅塞爾說:“不幸的是,很多事件顯示中國沒有進步。首先中國宣傳部門試圖控制敏感新聞,比如環境、政治、腐敗和異議人士等議題,這表明審查制度仍然非常強大。”

布羅塞爾說,最近幾個月來,中國拘押新聞工作者的人數有增無減,同時還進一步加強了對因特網的控制。布魯塞爾呼籲中國遵守諾言,兌現言論自由的保證。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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