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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區假日擬禁唱卡拉OK 引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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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12日訊】〔自由時報記者施曉光、鍾麗華、許敏溶/台北報導〕環保署研擬禁止住宅區例假日唱卡拉OK。藍營立委最近提出「噪音管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取消現行授權主管機關訂定噪音管制區分類以及管制時間,直接明訂在法律條文中,假日管制唱卡拉OK時間採較寬鬆標準,住宅區只有下午四點至隔日上午十點禁唱。

環保署空保處長楊慶熙表示,如訂在母法中,未來想要再檢討噪音管制的時間、場所,都要送到立法院處理,恐怕耗時困難。

環署將進行民調 消基會︰要訂配套

環保署根據噪音管制法訂定的「不得從事致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之行為草案」,裝潢噪音和卡拉OK噪音在星期例假日、國定假日都是全日管制。楊慶熙說,由於仍有爭議,將進行民調後再討論。

民進黨衛環委員會立委黃淑英則表示,分區以後,只需把噪音管制量訂出來,凡未超過標準者,就不應視為噪音。一般住宅區「只要隔音好,為何不能唱?」該草案由國民黨立委盧嘉辰、羅明才共同提案,提案指出,現行法賦予主管機關過多裁量空間,導致各地方政府管制標準不同。

根據草案,噪音管制區明訂為四類,第一類管制區「指環境亟需安寧之地區」、第二類管制區「指供住宅使用為主且需要安寧之地區」、第三類管制區「指供工業、商業及住宅使用且需維護其住宅安寧之地區」、第四類管制區「指工業使用為主且需防止嚴重噪音影響附近住宅安寧之地區」,打破現行授權各地主管機關視轄內噪音狀況,自行劃定管制區種類,但區域劃分仍授權主管機關負責,增列室內裝修工程與非娛樂營業場所以擴音設備或音響設備從事歌唱之行為。

草案明訂各類管制區禁止時間:第一類管制區全日禁止,第二類管制區晚上六時至翌日早上八時,第三類管制區晚上八時至翌日早上八時,第四類管制區晚上十時至翌日早上八時,若遇例假日及國定假日,各管制時間都前後延長二小時。

消基會代理董事長謝天仁指出,放寬噪音管制時間之前,也應思考相關配套措施,例如每個社區與大樓狀況不一,就應以管委會標準為主,即使是非管制時間,音量也不應該太大,才不會影響他人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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