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佳父親委託律師可能會見楊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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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28日訊】(自由亞洲電台記者方華報導)受楊佳父親委託為楊佳死刑覆核階段代表律師的劉曉原星期一對本台表示,他近日專注研究楊佳案件,仍發現當中有不少疑點,他和李勁松律師已經向最高人民法院遞交材料申請為楊佳案件死刑覆核階段做法律幫助,而法院口頭上已同意讓他會見楊佳。

劉曉原說,他最近專注負責楊佳死刑覆階段的處理,至今他仍認為楊佳案疑點甚多,星期一最高人民法院基本上口頭答應他,同意讓他會見楊佳,然而最終仍要等星期二法院的正式答覆:

「我感覺這案子疑點太多,包括7秒鐘殺4個人,5分鐘傷9個人,跑到21樓,還有血跡的問題,楊佳身上沒有受害人的血跡等等問題,我在思考這些疑點問題。我剛剛今天下午,最高人民法院負責死刑覆核刑事警官第五廳打過電話,我有問他要會見楊佳的事,他說最高人民法院同意我們去會見,他說明天給我問一問,具體明天才答覆。」

劉曉原表示,星期一下午他致電最高人民法院詢問是否收到信件時,法庭問他是受誰委託,他說是受楊佳父親委託。他又表示,根據以往的經驗,只要家屬委託,最高人民法院一般接受。

據悉,劉曉原是於23日透過專遞,郵寄了包括楊佳父親寫給億通律師的授權委託書、億通律師事務所公涵、受委託的兩位律師的職業證書複本及楊佳與楊福生的父子證明等給最高人民法院。

北京新京報星期天報導,上海楊佳襲警案進入終審,同時楊福生向東城法院起訴翟建律師。

報導說,對於楊佳父親的起訴,翟建表示已知曉。可是東城法院立案庭表示,因楊福生起訴內容存在證據「瑕疵」,暫未對該案立案審理。

不過,楊福生星期一對本台說,他與李勁松律師於上週五向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遞交訴狀,法院值班法官當場要求他們將訴狀拿回去修改,律師認為程序於法不合,目前法院仍未答覆是否受理案件:

「他們沒說收,也沒說不收,我們就把它(訴狀)放在桌子,我和我的律師都認為,我們已經做到了送起訴狀應該做到的事情,你根據我們的起訴狀就應該受理,至於說收下後你能不能受理,那也得7天之內答覆我,你做為東城法院的法官,你也不能當下不把我的起訴材料收下呀,你應該詳細看完以後才答覆我嘛,你翻了幾頁就答覆說你回去再重寫吧,那就很不負責任啦。」

楊福生又說,最重要的一點,楊佳二審開庭前交給翟建一份緊急信函,提出五點要求,包括重做精神病鑑定,申請傳喚7名和楊佳發生糾紛的警察及楊佳母親王靜梅出庭,請求單獨會見楊佳,複印一審授權委託書,要求一審律師說明如何見到「失蹤」的王靜梅並得到授權委託,然而翟建在庭上只提及第一點,並沒有提及其它申請:

「關鍵內容是翟建律師在二審辨護中,並沒有按照我給他提出來的要求去做,就是7個警察當庭做證,第二就是讓楊佳的母親出庭做證,這些他在法庭上都沒有提到,你說我對他還能滿意嗎?我要求證人出庭,那你做為一個被告人的辨護律師,你沒有履行你應該有的職責,你說能滿意嗎?他在法庭上沒有說這些我提出的要求來,所有旁聽的人都聽到了,他沒有在法庭上提呀。」(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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