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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查被告新途徑 試試社群網站 Facebook

2008-12-17 14:43 中港台時間|12-17 01:55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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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17日報導】(中央社坎培拉17日路透電)澳洲律師界表示,鑑於澳洲法院近日一項歷史性判決,他們看好社群網站將成為追查被告到案的新途徑。

首都坎培拉最高法院裁定,在被告消聲匿跡的案例中,Facebook足以做為傳達法律文件的途徑。

案起一樁積欠貸款案,兩名被告一直避不見面。

原告律師麥考馬克(Mark McCormack)說:「我們本身不斷追人,卻總是撲空,最後靈機一動,求助Facebook。」

「我們利用手邊的電子郵件信箱帳號搜尋,結果終於在Facebook網頁上發現被告蹤影。」

他說,這一招說服了最高法院承審法官相信,當原告個人必須將法律文件傳給被告時,Facebook是能聯絡上被告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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