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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上網連續誘姦少女 檢求無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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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25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黃國芳嘉義市二十五日電)嘉義縣男子王吉松去年七月間,上網連續以送東西為由誘騙少女見面,趁機強制性交得逞,其中一次還強盜被害人財物,檢方以被告罪刑重大,求處無期徒刑,目前在嘉義地方法院審理中。

嘉義地檢署檢察官王振名表示,三十歲左右的被告王吉松,去年七月間連續犯下三件強制性交案件,被告透過網路聊天,常以送目前時下流行的「公仔」或是超商的集點卡為由,約女性網友見面,女網友常無戒備赴約,讓被告犯罪得逞。

被告犯下三件強制性交案件中,被害少女均是未成年,涉世未深,被告均約在車站碰見後,再以東西放在家中為由,載往偏僻的古厝強制性交得逞;去年八月間,被告王吉松被查獲,均否認犯行,嘉義地檢署喻令交保侯傳。

去年九月間,檢警積極偵查,查獲當時在外負責把風的幫助犯邱姓男子,邱嫌全盤供出,王嫌聲押獲准,檢方調查,王嫌不僅強制性交未成年少女,還涉及強盜被害人身上財物,被害人中有一人還未滿十四歲。

王振名指出,王嫌涉及強制性交、加重強制性交及強盜強制性交罪嫌,屬三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重罪,依據數罪併罰,求處無期徒刑,目前正在嘉義地方法院審理中。

王振名強調,歹徒常上網聊天,利用少女懵懂心態,略施小惠誘騙出門,並趁機施暴,戕害少女身心甚鉅,為人父母不得不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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