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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委會調查 提供生理假陪產假公司未逾5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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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顧恆湛台北四日電)兩性工作平等在三月八日將實施屆滿六週年,根據一項行政院勞工委員會的調查發現,事業單位有提供「生理假」者占百分之三十八點四;提供「流產假」占百分之四十六點八;有提供「陪產假」者占四十六點六;提供「家庭照顧假」佔百分之四十三點一,皆未達百分之五十。

勞委會為瞭解「性別工作平等法」實施成效,在2007年十一月,以「事業單位」為調查對象實施調查,回收樣本三千三百四十六份。

勞委會統計長林麗貞今天說,與性別工作平等法上路時的2002年比較,公司提供生理假、流產假、陪產假、家庭照顧假分別成長了百分之二十一點一、百分之五點二、百分之十七點六及百分之九點一,已明顯提升。

有關事業單位提供生理假、流產假、陪產假、家庭照顧假未逾五成,勞委會指出,主要原因為「員工無需求」及「員工可用其他假別替代」。

此外,調查指出,去年度三十人以上公司允許員工為撫育未滿三歲子女,得減少或調整工作時間的有百分之三十點八;三十人以上公司實施有育嬰留職停薪的有百分之五十點六;規模兩百五十人以上設置「托兒設施」或提供「托兒措施」的公司有百分之四十一點六;有設置「哺乳室」的則有百分之六點四。

在性騷擾防治方面,三十人以上公司依性平法規定已訂定「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的比率占六成八;沒有訂定者主要原因,以「公司自行訂定管理辦法」最高占五成六,其次為「不知道有此規定」占三成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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