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3月6日訊】(美國之音記者:蕭敬2008年3月6日華盛頓報導)美國是一個民主富強的國家,因此是很多人嚮往的地方。一位聽眾最近打電話問道:經常可以聽到實現“美國夢”的說法,那麼,“美國夢”究竟指的是甚麼呢?
其實,每個人對“美國夢”都可以下一個自己的定義。不過,一般而言,“美國夢”就是人們在美國擁有實現自己生活目標的自由,人們有機會通過努力工作為自己創造更好的、安定的生活。對很多人來說,“美國夢”意味著接受良好的教育,找到一份滿意的工作,以及擁有自己的房子。“實現美國夢”的說法常常和移民聯繫在一起,因為他們來到美國就能享有比在祖國更大的自由和更好的生活。
“美國夢”的說法最早見於美國作家詹姆斯.特拉斯羅.亞當斯在1931年寫的一部歷史著作《美國史詩》。他寫道,美國夢就是“對這樣一個國度的憧憬,在那裏每個人都可以生活得更好,更富足,更充實,每個人都有依照自己的能力實現目標的機會”。
有些人認為,美國的《獨立宣言》最先對美國夢做出了解釋。《獨立宣言》是托馬斯.傑斐遜1776年起草的,其中說明了北美殖民地決定擺脫英國殖民統治而獨立的原因。《獨立宣言》說,所有的人生來就是平等的,他們享有生活、自由和追求幸福的權利。
在上世紀60年代,美國人權領袖馬丁.路德.金描述了他的美國夢。他說,《獨立宣言》宣稱所有的人生來就是平等的,這是對民主思想的出色表述。但馬丁.路德.金指出,這還只是一個夢,而不是現實,因此,美國人民負有道義責任,爭取讓少數民族和社會各階層的人們都能得到平等的待遇。
美國有一個叫做新美國夢中心的組織。這個組織給“美國夢”添加了新的內容,這就是美國人民所採取的生活方式應當保護環境、提高生活質量以及支持社會正義。
我們剛才說過,每個人對“美國夢”都可能有著自己的定義。那麼,聽眾朋友,您心目中的“美國夢”是甚麼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