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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塑膠袋淹腳目 年用180億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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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15日報導】(中央記者陳清芳台北十五日電)台灣近兩年回收二十六點六億個塑膠袋;然而國人一年用掉一百八十億個塑膠袋,超過八成的塑膠袋沒有回收。另外有些裝蜜餞等食品的複合材質塑膠袋不在回收範圍,廠商卻自行印上收回收標誌,造成民眾與清潔隊員的摩擦,環保署將發函相關業者及公會要求改善。

環保署廢棄物管理處處長何舜琴今天說,自2006年五月起在十四個縣市分兩階段試辦廢塑膠袋回收工作,截至今年年三月總計回收了九千三百一十噸,相當大小可裝一份豆漿與三明治的四兩紅白塑膠袋二十六點六億個。

何舜琴說,這些PP或PE材質的塑膠袋可再製成再生塑膠粒,製成塑膠袋、容器、仿木製品等,由於國際原油價格飆漲,帶動石化原料成本上揚,下游的塑膠袋回收變賣價格每公斤約一到二元。

台灣是第一個第一個採垃圾清運體系全面回收塑膠袋的國家,但也是因為國人一年要用掉一百八十億個塑膠袋,平均每人每天用掉二點一個,廢塑膠袋回收率不到一成,主要是傳統市場、攤商的塑膠袋隨處可取,卻常被當成垃圾丟掉。

現階段廢塑膠袋回收再利用處理有乾、濕式兩種,民眾所在縣市如屬「可回收髒污塑膠袋」,原則上只要餐飲店、市場攤商、便利商店、量販店、百貨公司及大賣場提供的單一材質塑膠提袋,去除袋內異物後即可回收;如屬「僅回收乾淨塑膠袋」部分,僅能回收盛裝乾的物品的塑膠袋,曾盛裝液體、飲料及油污或髒污的塑膠袋,則無法回收再利用。

另外,茶包、蜜餞以及餅乾的含鋁箔錫箔等成分的複合性塑膠袋,還有裝電腦硬碟、顯示卡的靜電袋,並不列入回收範圍,但有業者自行印上回收標誌,廢棄物清理法相關條文並無相關罰則,所以環保署只好行文工商團體、製茶、蜜餞、糖果餅乾、飲料、釀造等公會及外僑商會等,呼籲業者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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