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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立院三讀 勞退延齡65歲 逾9萬人受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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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26日訊】(大紀元綜合報導)台灣立法院昨日院會三讀通過「勞動基準法第54條條文修正草案」,將勞工強制退休年齡由現行60歲延後至65歲,預計馬上受惠人數約9萬4千人。此外,立院昨天也通過了「勞工保險條例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確定將逾期未繳保費所加徵的滯納金上限,由現行應繳費額的一倍,大幅下修為20%。

為顧及平均壽命提高高齡勞工的工作權,以及少子化對勞力市場的衝擊,立法院25號三讀通過了「勞動基準法第五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

儘管勞委會與企業仍有疑慮,認為放寬勞工強迫退休年齡到65歲,會導致企業成本增加、影響年輕人就業,不過朝野立委認為這項修法,是因應少子化社會缺乏勞動力的世界潮流,保障高齡勞工的工作權,取得共識完成修法。

提案立委國民黨立委鍾紹和說:「本次修法是符合世界潮流,以及許多面臨強制退休勞工的期望,雖然經濟部官員或是國營事業質疑說這會讓年輕人找不到工作,這個觀念是錯誤的,能不能創造工作機會是政府的責任,而不是藉由年紀大勞工退休,才讓年輕人有工作。」

調降勞保滯納金與上限

此外,有鑑於景氣不佳,失業率攀高,為了減輕勞工的負擔,今天的院會也通過「勞工保險條例第17條條文修正草案」,大幅調降勞保費率及滯納金上限,將勞工無法正常繳納的勞保費,加徵的勞保滯納金額,比照健康保險費滯納金費率,從應納費額0.2%調降為0.1%,滯納金上限也從現行應納費額上限的一倍,大幅調降為20%,以減輕勞工滯納金的負擔。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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