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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電人事案懲處出爐 經部促檢討各項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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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9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黃淑芳台北九日電)經濟部調查台電公司董事長陳貴明在副總經理人事案中的行政責任,調查結果今晚出爐,雖無證據證明陳貴明公然抗命,但他確未全力推動讓人事案通過,經濟部決予記過一次,責成他針對各項缺失儘速檢討。

台電公司3月28日董事會未如期通過行政院核定副總經理人事案,引發軒然大波,經濟部長陳瑞隆下令調查公股代表陳貴明是否涉及公然抗命或執行不力;由謝發達、國營會副主委許瑞峰、政風處、人事處組成的調查小組今天公布調查結果。

謝發達表示,調查結果「尚未有事證」顯示陳貴明公然抗命,但他仍有未全力推動情事,以致未能完成經濟部交付副總經理人事案。

經濟部認為陳貴明未全力推動的理由有三點,第一是台電董事會召開前準備作業未盡周延,未能事先研處釐清對人事案適法性的疑慮,以致董事會未能獲得正確資訊討論。

第二是陳貴明「對行政院核定副總經理人選黃傅源存有負面印象」,卻未依經濟部所屬事業機構人員考核辦法及相關規定,在平日考核中具體呈現,顯未落實對公司高級主管的考核機制。

謝發達說,經濟部要求所屬對員工,特別是高級主管進行一年兩次的平日考核,但台電甲等考績者占75%,陳貴明在接受調查時坦言台電考績「參考價值不是很高」,也沒有建立十二職等以上人員平日考核機制。

調查小組提出的第三點理由是,陳瑞隆3月25日通知陳貴明行政院已核定人事案,次日相關負面報導就見諸媒體,且與陳瑞隆通知陳貴明的內容大致相符,顯示台電內部管理作業有缺失。

謝發達說,雖然無法得知消息是誰提供給媒體,調查小組也沒有指涉任何人洩露,但畢竟是從公司內部流出,涉及公司管理;經濟部對所有所屬單位都持同樣要求。

謝發達表示,由於陳貴明對整起事件及其行為造成經濟部困擾表達歉意,經濟部衡酌全案,依「經濟部暨所屬經建行政人員獎懲標準表」規定,對陳貴明記過一次,並責成陳貴明就前述各項缺失儘速檢討改進,「全案調查至此告一段落」。

陳瑞隆今晚不願再評論此事,經濟部已將黃傅源疑涉買官、送禮等政風案移送檢調單位調查,另將簽報行政院建議在相關案情結果確認前,暫停處理黃傅源人事案,至於原擬同時升任副總的李漢申人事案,經濟部會再研究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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