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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審計部:壽豐鄉治水工程 違立院附帶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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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29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溫貴香台北二十九日電)審計部今天公布易淹水地區水患治理計畫第一期特別決算審核報告指出,花蓮縣壽豐鄉「樹湖溪源頭滯洪池復原」等七件工程,決標金額新台幣四千六百六十六萬餘元,工程契約總表列與治水無關的景觀設施等施工費用計一千八百七十三萬餘元,違反立法院附帶決議,

審計部上午公佈中華民國九十六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易淹水地區水患治理計畫第一期特別決算審核報告、擴大公共建設投資計畫特別決算審核報告,並送交立法院。

根據審計部所公布的「中央政府易淹水地區水患治理計畫第一期特別決算審核報告」指出,依據立法院審議「水患治理特別條例」附帶決議,該計畫相關預算應全數用於水患治理,其他與治水無關的設施應審核時刪除。

審計部表示,經查農委會水土保持局辦理花蓮縣壽豐鄉「樹湖溪源頭滯洪池復原」等七件工程,決標金額新台幣四千六百六十六萬餘元,工程契約總表列與治水無關的景觀設施包括涼亭、景觀木造平台、牧場式欄杆及各式休閒步道等施工費用計一千八百七十三萬餘元,違反立法院附帶決議,經函請農委會督促檢討改善並減列相關支出一千八百七十三萬餘元。

擴大公共建設特別預算決算審核報告提出十五項重要審核意見,其中,新聞局辦理公共廣電與文化創意及數位電視發展計畫,民國九十五、九十六度共編列四十六億九千七百萬餘元,核定結果該計畫未能配合政策檢討修訂影響執行進度。

頂尖大學及研究中心計劃執行進度偏低、計劃型態不符競爭原則且審核作業欠嚴謹;高雄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建設計劃,工程進度持續落後且作業缺失頗多,亟待檢討改善並積極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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