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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审计部:寿丰乡治水工程 违立院附带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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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7月29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温贵香台北二十九日电)审计部今天公布易淹水地区水患治理计划第一期特别决算审核报告指出,花莲县寿丰乡“树湖溪源头滞洪池复原”等七件工程,决标金额新台币四千六百六十六万余元,工程契约总表列与治水无关的景观设施等施工费用计一千八百七十三万余元,违反立法院附带决议,

审计部上午公布中华民国九十六年度中央政府总决算审核报告、易淹水地区水患治理计划第一期特别决算审核报告、扩大公共建设投资计划特别决算审核报告,并送交立法院。

根据审计部所公布的“中央政府易淹水地区水患治理计划第一期特别决算审核报告”指出,依据立法院审议“水患治理特别条例”附带决议,该计划相关预算应全数用于水患治理,其他与治水无关的设施应审核时删除。

审计部表示,经查农委会水土保持局办理花莲县寿丰乡“树湖溪源头滞洪池复原”等七件工程,决标金额新台币四千六百六十六万余元,工程契约总表列与治水无关的景观设施包括凉亭、景观木造平台、牧场式栏杆及各式休闲步道等施工费用计一千八百七十三万余元,违反立法院附带决议,经函请农委会督促检讨改善并减列相关支出一千八百七十三万余元。

扩大公共建设特别预算决算审核报告提出十五项重要审核意见,其中,新闻局办理公共广电与文化创意及数位电视发展计划,民国九十五、九十六度共编列四十六亿九千七百万余元,核定结果该计划未能配合政策检讨修订影响执行进度。

顶尖大学及研究中心计划执行进度偏低、计划型态不符竞争原则且审核作业欠严谨;高雄都会区大众捷运系统建设计划,工程进度持续落后且作业缺失颇多,亟待检讨改善并积极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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