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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人口販運聯盟:肯定防制法通過 但罰則偏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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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13日訊】(大紀元記者莊麗存台北報導)近年來,國際社會十分重視人口販運議題。由11個團體組成的反人口販運聯盟,所推動「人口販運防制法」於昨日立法院三讀通過。婦援會肯定此法對保障人權及防制人口販運的意義,但是指出,對人口販運犯罪罰刑度有偏低的傾向。

婦女救援基會執行長高小晴提到,法案能在短短兩個月內通過,特別感謝多位跨黨派立委的支持,與民間團體的協商才順利通過。這次專法通過有13位立委提案,42位立委連署,期待此法能盡速實施,更期待未來行政部門與立委可以共同監督其實施成效。

反人口販運聯盟對目前三讀通過的專法內容,肯定完整的人口販運定義、政府機關的權責、建立被害人保護網路、提供專案許可停留、賠償等。但對於被害人保護方面,雖然較現行作法有更周全保障,礙於司法院及法務部的保守觀點,在罰則部份,對人口販運犯罪罰刑度偏低。

立委吳育昇表示原本對人口販運防制法,各方對條文內容有不同意見,但後來經過協商溝通,朝野才達到共識,希望在專法落實人口保護同時,能對罰款部份能專款專用,及若實行後有瑕疵地方作為未來修法的根據。

新事社會服務中心主任韋薇認為,在過去兩年案件中,屬於外勞被剝削的人口販運受害人,有增加趨勢,過去尚未有專法保障外勞權利,雖在法律上勝訴,人口販運者以脫產、逃亡海外方式來規避,使被害人無法獲得合理賠償。專法對於沒收犯罪所得以作為被害人賠償,認為罰則偏低,達不到約束效果,盼各級單位能落實執行,發揮專法制裁作用。

律師朱芳君表示,「人口販運防制法」目前僅對「使被害人從事性剝削、 勞力剝削」的最終剝削者處罰,但對組織、招募、運送、藏匿、隱避等前階段剝削時,須查獲最終剝削行為時,才以共犯處罰,但人口販運的犯罪分為多個階段,使得要破獲最終剝削行為極為困難,常導致前階段剝削行為無法單獨受到處罰。

反人口販運聯盟期望,「人口販運防制法」通過後能切合實際狀況及需要,有效保護人口販運被害人,制裁相關犯罪,預防犯行。加強對執法者的教育訓練,向國民宣導,使台灣真正邁向法治國與人權國,更可彰顯台灣在防制人口販運之決心與前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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