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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縣朴子市長黃麗貞等涉工程弊案 遭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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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22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黃國芳嘉義市22日電)嘉義縣朴子市長黃麗貞與公所祕書林志偉等人,被控與廠商勾結,且未實質驗收工程,圖利特定廠商,今天被嘉義地檢署檢察官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起訴。

檢方表示,除了黃麗貞、林志偉被起訴外,還包括曾任朴子市公所公務課代理課長蘇茂章、曾任朴子市公所公務課技士張治宏、侯世忠,以及恆昇顧問公司負責人黃敏修、樁築營造公司實際負責人陳慶芳等七人。

檢方指出,嘉義縣荷苞嶼排水疏浚工程於95年間獲中央補助新台幣980萬元,由恆昇顧問公司負責設計規劃,委由朴子市公所辦理公開招標及驗收,工程於96年2月由樁築營造公司得標承作。

檢方說,陳慶芳因實際施作時,無法達成恆昇公司設計的坡度,恐造成邊坡土堤崩落危機,因此逕自變更施作方式,以改變斷面坡度方式施工。

而黃麗貞、林志偉、蘇茂章、張治宏及侯世忠等人,基於經辦公用工程共同舞弊犯意,與恆昇公司負責人黃敏修相互勾結,意圖為陳慶芳的不法利益,變更設計預算書等相關資料,總計舞弊金額達166萬6000多元。

樁築營造公司於96年5月14日申報竣工,朴子市公所指派張治宏及侯世忠負責驗收,兩人未實質驗收,僅以目視檢驗疏浚情形,就認定疏浚土方數量符合契約規定,通過驗收。

檢方表示,黃麗貞、林志偉、蘇茂章、張治宏、侯世忠及黃敏修,係犯貪污治罪條例的經辦公用工程舞弊罪嫌;陳慶芳則涉偽造文書等罪嫌,今天一併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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