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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宅柵欄霸占公共空間? 北市:必要時可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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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21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俊諺台北21日電)壹週刊今天報導,寶徠等豪宅取得開放空間容積獎勵後,卻未對外開放公共空間,還加建鐵柵欄,台北市政府縱容建商。北市都發局表示,建商若違法且不改善,可依法拆除柵欄。

週刊報導指出,寶徠等數棟豪宅在取得開放空間容積獎勵後,卻將庭院、步道等開放空間用鐵柵欄圍住,或在通道口設保全崗,使民眾不得其門而入,北市府縱容建商將開放空間變成私有庭院。

台北市都發局長丁育群表示,針對住宅區的開放空間容積獎勵,中央政府在民國82年曾修法允許建物因管理因素加裝圍籬,但北市也訂有但書,規定須於一定時段對外開放。

丁育群表示,中央政府已於92年廢止住宅區開放空間容積獎勵規定,北市也早在88年取消相關規定。北市會去了解媒體報導建物的分區及建照核發年度,若確實未依規定開放公共空間,北市會要求限期改善,不然將依違章建築處理要點拆除圍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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